• 中注协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接受《中国会计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

    2021年7月30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接受了《中国会计日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问:《意见》的发布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有什么重大影响?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喜庆气氛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聚焦审计质量提升,针对财务审计秩序、行业管理、执业环境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未来一个时期逐步完善行业治理、优化执业环境、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意见》的引入有利于解决短期突出问题,促进基本长期制度机制问题的解决。针对当前行业更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注册执业、网上销售审计报告、超出执业能力等,明确要求依法整改,认真调查处罚。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本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要及时修订《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另一方面要制定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管理办法等行业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本意见的引入有利于加强行业的日常监督,改善行业的实践环境。本意见明确建立了统一的行业监督信息平台,促进了行业监督信息化的建设,减轻了长期监督和重复监督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负担。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银行信函虚假、效率低、收费过高等问题,明确提出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拔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银行信函业务,优化行业实践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按照同等处罚的原则合理确定,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能力建设。通过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加强对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同时,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围绕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道德与态度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业内外对《意见》反响热烈,表示《意见》地位高、系统性强、针对性强,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及时雨,也是长效方。可以看出,《意见》的发布将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022-04-04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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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育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试读: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李育书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ISBN978-7-301-30434-1Ⅰ.①自…Ⅱ.①李…Ⅲ.①黑格尔(Hegel,GeorgWehelm1770-1831)—法哲学—研究Ⅳ.①B516.35②D903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73669号书名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ZIYOUYIZHIYUPUBIANGUIFAN:HEIGEERFAZHEXUEYANJIU著作责任者李育书著责任编辑吴敏标准书号ISBN978-7-301-30434-1出版发行北京大学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5号100871网址htt://www.u.c新浪微博:@北京大学出版社电子信箱kuwz@126.com电话邮购部010-62752015发行部010-62750672编辑部010-62757065印刷者经销者新华书店965毫米×1300毫米16开本15.25印张266千字2019年3月第1版2019年3月第1次印刷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本书之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2752024电子信箱:fd@u.ku.edu.c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出版部联系,电话:010-62756370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为扩大后期资助项目的学术影响,促进成果转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形成系列”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4年7月黑格尔法哲学研究再聚焦:自然法与伦理法(代序)一在中国,黑格尔哲学研究进入21世纪之后,出现了一系列可喜的新变化:国际上知名的黑格尔专家们的新成果源源不断地从各种西[1][2][3]语、东语介绍和翻译出版;《黑格尔著作集》和《黑格尔全集》在张世英先生和梁志学先生主持下,分别在人民出版社和商务印书馆陆续出版新的原著,除此之外,杨祖陶教授翻译出版了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薛华教授翻译出版了《黑格尔政治著作选》和《哲学科学全书纲要》,梁志学教授重新翻译出版了《哲学科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如此大规模、多国度、多学科的国际黑格尔哲学研究的推进,确实呈现出了黑格尔思想在当代的基本景观:一个日益现代性的黑格尔形象已经确立,推翻了之前作为“官方哲学家”“自由主义的敌人”“极权国家的吹鼓手”“前现代的封建余毒”等负面的不实的评价。因此,我们国内的黑格尔研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研究著作不断涌现。有的研究论文和著作已经是在尝试着与国际前沿学术思想展开深度对话,这是新世纪以来出现的最大亮点。当然,出版物太多有时也令人困惑。有些人面对如此眼花缭乱的国内外黑格尔研究新成果,或者假装不屑一顾,或者表现得无所适从,实际上依然还是缺乏“定力”。如果研究者本人没有自己的“定力”,即缺乏自己对黑格尔著作和思想的独到视野和理解,反而就像饥不择食者看到一桌满汉全席那样,在一顿狼吞虎咽之后,必然就会消化不良、上吐下泻。这也就是我反复要求自己和学生先要沉浸于黑格尔的原著去感受、把握和理解他的哲学及其他所要把握的“现代性”这个“新的时代”(DieeueZeit)精神的原因。海德格尔曾令人信服地说过,只有“做”(macht)历史的人,才有能力唤醒(zuerwecke)历史。我们也必须要说,只有“做”哲学的人,才有能力唤醒“文本”中的哲学。而我们“做”哲学,必须首先“沉浸”在那些创造了哲学史的大师的思想中,学习他们如何“做”哲学,才能慢慢唤醒自身中的哲学意识,通过自身中被唤醒了的哲学意识,再去唤醒我们之前“学习过的”、现在却被当作我们“做”哲学之“对象”的哲学经典中的哲学意识和哲学思想。这也就是伽达默尔所反复强调的“诠释学的循环”。通过哲学的这种“相互唤醒”,才得以进入“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诠释学对话。哲学就是在这种对话中“做”出来的。当然,也许对于大多数当今中国高校的青年教师而言,“做哲学”还远没有达到这样“从容的对话”,他们的“哲学”与其说是在“对话”中训练出来的,不如说是在各种压力下“硬磨”出来的。他们的博士论文无论导师当时满意不满意,他们可能并不愿意随便拿出来出版。但是,现行的各种“考核”“职称”“晋升”等硬性条件,逼得他们不得不想尽办法出版。摆在诸位面前的这本《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也许也是这种境况下的产物。但我还是要为这种“制度性的”“硬逼”说句“公道话”,没有这种“硬逼”机制,可能大多数的博士论文最终都会流产,被作者不知丢到哪里永远出不来。所以,在某种制度性的“硬逼”下,也有可能“打磨”出像模像样的作品来,虽然带有某种青涩味,但毕竟还有青春的锐气,所以依然是值得肯定和重视的。李育书的这本新著,作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的项目,确实是在这种“硬逼”机制中在之前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一遍又一遍地“打磨”出来的。为了能成功申报“项目”,为了“项目”能入评审专家“法眼”而顺利通过,他必须一遍又一遍地“修改完善”,最终送到出版社,出版编辑再次敦促修改几次,才能过关。因此,作为作者之前的博士生导师,我倒真是有了几分“不怀好意的窃喜”,多亏了这么多“关卡”,才使得之前不太令人满意的博士论文,在指导教师失去了“硬逼”其修改的权力之后,能在这样一些机制性力量的作用下完善起来。所以,当我现在看到这部即将出版的书稿时,我能轻松地向他表示祝贺。李育书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阶段都是复旦大学哲学系的优秀学生,从硕士生时就一直在听我的课,而且公认为是“优秀的学生辅导员”,但在2007年之后才正式成为我指导的博士生。当他选定了黑格尔法哲学作为其博士论文主题时,我只强调必须放在现代社会规范建构的方向上去把握,而不要过多地在各种“主义”的标签下去论证或辩护。他为研究黑格尔法哲学倒是做了许多准备,例如,学了许多法律知识,并考取了国家律师资格证书;认真研究了近代政治哲学史,并翻译了一本名著《公民宗教》(人民出版社2018年出版),学习了德语,并几次去德国耶拿大学等交流访学,这些都为这项课题的出色完成打下了基础。黑格尔是第一个把现代性作为哲学问题来思考并实现的哲学家。早期启蒙哲学尤其是启蒙政治哲学,更多地是从现代性的“价值”上论证和设计现代社会的生活世界,寻找现代之为现代的核心价值及其实现方式,而到了黑格尔这里,他当然依然还是生活在启蒙时代,但已经不再是早期启蒙的那个时代。在经历了浪漫主义对现代性的初步批判,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王朝复辟”的变奏,“改良”和“专制”拉锯式斗争之后,黑格尔更多地开始了对启蒙、对现代性的反思批判,虽然他依然是在为现代性进行设计和规划,但思想资源和思想的定位显然不一样了。对康德而言,他更多地是要处理莱布尼茨—沃尔夫的世俗理性主义和卢梭、休谟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冲突,因此,他可以在“启蒙”哲学内部将“哲学”在现时代必须面临的核心问题做出纯粹哲学的典范性表达和论证;而对黑格尔而言,他更多地看到了启蒙在道德、规范架构上的“无效性”,因而更多地引入“历史性”环节来把现代性表达出来的价值和规范性要求嫁接在其文化源头——古希腊城邦政治这个起点上,同时通过对罗马法和基督教的批判改造把城邦政治的“灵魂结构”通过“绝对精神”的发展理念,以“客观精神”来论证现代社会的各种规范性的[4]构成,并通过客观精神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来突破现代政治实体——“民族国家”——的“民族性”局限,使之在向“世界历史进程”进发的过程中将狭隘的民族性“世界化”。因此,黑格尔比康德更为深刻地发现了现代政治哲学所依赖的自然法的道德哲学和契约伦理的规范架构的虚妄性,尤其是看出了启蒙哲学的主观性停留在知性思维上的片面性,根本无力解决现代的根本困境。这一发现对现代政治哲学而言是很要紧的事。本来现代政治哲学赖以取代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就是用自然法这一“理性形而上学”来为现代的价值和规范做本源性的论证(在这一论证基础上,现代人的自由与正义、理性与权利在“价值”上得以成立),再通过“契约伦理”使它们具有了制度化的实现机制。然而,黑格尔却发现这套现代性方案实际上对解决现代问题根本无能为力。如果这一发现能够成立,那么也就意味着现代性的价值和规范之合法性来源在自觉地摒弃了天主教神学的基础之后,再次失去了现代合理性的基础!所以,黑格尔是最早洞见到现代虚无主义苗头的人:“正是在严格的政治哲学[5]中,黑格尔看到了传统自然法理论的崩溃。”二在这一背景之下,黑格尔的法哲学乃至整个实践哲学研究,必须要有一个新的聚焦,这就是必须把他的实践哲学包括法哲学作为“对[6]传统自然法理论崩溃”的回应来看待,这样我们才能以一种新的视野来重新系统地梳理和探究黑格尔哲学的现代意义。如果不是对自然法理论崩溃的回应,我们很难理解黑格尔耶拿时期(1801—1807)的哲学焦点是实践哲学:1802年撰写的《论自然法的科学处理方式,它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实定法学之关系》(ÜerdiewiechaftelicheBehadlugartedeNaturrecht,eieStelleiderraktichePhiloohie,udeiVerhältißzudeoitiveRechtwiechfte)这篇长文(下文简称为《自然法论文》)和1802—1803年的《伦理体系》(SytemderSittlichkeit)已经初步构建起黑格尔未来法哲学的基本框架。在《自然法论文》中,黑格尔把英法自然法传统概括为经验主义自然法,把康德、费希特的自然法概括为形式主义自然法,对二者都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因此,这种批判本身就可以视为黑格尔对传统自然法崩溃的阐明。但作为现代的法哲学,黑格尔的法哲学自己也不能绕过自然法来解决现代规范秩序的架构。所以黑格尔自己依然还是坚持着一种“自然法”立场,不过,他首先要论证的倒是“自然法的科学处理方式”,其次是“自然法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再次是“自然法与具体的实定法学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就黑格尔的这三个问题分别[7]做了处理,在此不加赘述。在这里,我们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若要正确地理解黑格尔晚期著作《法哲学原理》就必须首先从自然法与国家学的关系出发。因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1820年出版时本来有两个标题,“自然法与国家学”是在前面,后面跟着的是“或者法哲学原理”,这也就是说,“自然法与国家学”是正标题,而“法哲学原理”反而是副标题。只是后来这个副标题反倒变成了正标题,之前的正标题不见了。这导致的一个严重结果就是:人们不从自然法的角度去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因此,我们必须再次指出,理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前提就是他的自然法。那么,黑格尔本人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然法”?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确实,如果我们只是看1820年版的《法哲学原理》,我们是很难了解黑格尔究竟如何理解自然法的,因为从文本中黑格尔几乎没有正面地论证什么是自然法,而自然法与他的法哲学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般也很难看出来。黑格尔自己对自然法的阐明,只有在1824—1825年的《法哲学讲演录》(学生笔记)中,能见到最完整的界定: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自然(Natur)这个术语同时有双重含义,一个重要的、容易导致绝对错误的双重含义。一方面自然意味着自然的存在,我们发现,我们在各个不同的方面如何直接地被创造,即我们存在的直接性的一面。与这种规定相对立且有区别,概念也叫做自然,事物的自然(也可译为“本性”或“本质”,为了表达上的一致,在这里我们依然译为“自然”——引者)就叫做事物的概念,事物合乎理性的方式所是的东西和事物作为单纯自然的东西,几乎完全是不同的。所以自然法一方面叫做出于自然的法(RechtvoNatur),另一方面它指自在自为地[8]是正当的东西。这就清楚了,黑格尔恰当地利用了“自然”这个概念的双重意义来展开他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的核心当然是“法”,它一方面要表达出法的“自然正当性”,即“事物自然本性”表现出来的“理性规范”,是出于自然正当或正义的法。用黑格尔自己的语言就是“直接性”的法或“自在的”法。这种法的含义指的就是诸如“天然合理性”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不止于法的“自然正当”这一起点,而要将自然正当的法之本质内容自行展开:即法“按其概念”展现出来,这就是黑格尔说的“自在自为地”是正当和正义的东西。由于“法的概念”属于“法的自然”,但不是“直接性的”“自在的”“自然”,而是“自然正当”展开出来才体现“法之为法”的本质或“真理”,因而是法的自在自为的呈现。这种“自在自为地”是正当和正义的“法”不是任何一种具体的“实定法”,而是所有“实定法”之为“法”的“合法性标准”。这是正当地利用了“法”在罗马时代所做的区分:IUS和LEX,前者指自然正当的法,具有正当、正义、理性等含义,后者是人为制定的法,具有命令性和强制性。后来自然法和实定法的区分就是以此作为词源依据。作为“自然法”,天理(NaturalReao)是永恒的;作为人为实定的法是因时而变的。但作为“法”,它们的核心都是“规范”,都需要有规范的有效性,才能具有“命令性”。于是,IUS是一切规范性的来源,命令性的根据;LEX是现实规范性的体现,命令的表达。法律作为现实的规范规范着生活和行动,处理各方的“权利”。虽然我们知道“法”和“权利”在德语中是一个词:Recht。但我不同意因此就把它翻译为“法权”,因为这样翻译实际上并非是“法”和“权利”两个含义的有效叠加,反而只是把“法”变成了“权利”。尽管许多人受施特劳斯的影响,说现代自然法实现了一个[9]根本转变,将“自然法”转变为“自然权利”了!此说固然不错,但如果因此要说,现代法哲学只讨论自然权利而不讨论自然法,那就是完全误读了。正确地说,毋宁是现代法哲学通过证明“自然权利”的自然法依据来阐明法的合法性。所以,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依然是相分的:自然法作为“法”是论证法律的道德性,任务是对法的合法性根据进行形而上学的阐明。而“自然权利”是道德性法的法律化,即法所保障的权利在法律上的表达,因而是法律的内容。正是在此意义上,新康德主义自然法学家鲁道夫·斯塔姆勒(RudolfStammler)强调,自然法是具有“不断变化之内容的”;海因里希·罗门(HeirichRomme,1897—1976)强调:“自然法也包含实体性的、充实着内[10]容的规范。”譬如我们说,人有生命和财产的权利,这是“自然权利”,自然法需要形而上学地阐明,人为何具有生命权和财产权,法理依据何在。而在法学中则是将这种在自然法上得到阐明的“自然权利”落实于法律条款中加以确立和保护。同样,自卫权,也是基于“自然法”的自然权利,但自然法要从自然正当性阐明自卫权源自生命权,承认生命权就自然地要承认人有自卫的自然权利;法学则是要将自卫权落实于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所以,权利和法正如自然权利和自然法一样,虽然是同源同义,但同时又必须相对区分。尤其在黑格尔法哲学中,同样一个Recht,它在什么意义上表达的是“权利”,在什么意义上表达的是“法”,做出区分依然十分重要。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讨论的是“直接性”的法,因而是“自然法”的第一种含义,即“自在的”自然法,因其“直接性”和“自在性”,尚未将其包含的丰富的自然权利之内涵展开出来,所以就其为“法”而言,是“抽象的”,停留于单纯法概念的直接规定性。但作为“自然权利”而言,它一点也不抽象,它抽象掉的是人的具体规定:出身、身份、等级、贵贱等等,只要你是一个人,你就适用于这些基本的自然权利:自由权、生命权、财产和尊严权。所以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强调法的第一命令是“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这正是“抽象的人”,抽象的人所具有的同样的权利,就是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处理的自然权利。不过黑格尔既不像他所批判的霍布斯、洛克等经验主义自然法学家,从假设的人的“自然状态”来推出自然法所要保护的人的自然权利,因为这种“自然状态”本身是人为的假设,其中作为法的规范性来源的东西,恰恰不是人的自然性,而是人的理性;同样,黑格尔也不像康德、费希特那样采取形式主义的立法方法,因为“形式主义立法”,恰恰不是“自然的”,而是“建构”的,所以,自然法的实体性内容——自然权利——无法作为事物之本性的理性规定成功地予以阐明。黑格尔就是这样以其自身的方式宣告了传统自然法的理性形而上学之崩溃。但是,如果我们过于强调黑格尔对传统自然法的批判而忽视他对传统自然法的继承方面,也不能准确把握黑格尔自然法思想。他对自然法的批判最主要的是批判传统自然法过于表面地甚至是“知性地”理解“自然”,从而忽视了“自然”除了直接性的“自然而然”之外,它还有“本性”“本质”的含义。因此,如果我们从“本性”“本质”的含义去理解“自然法”,那么,就无需假定社会状态之前的自然状态,而是要从人的自然性和人的自然之本质性这两方面来理解自然法。人有“自然性”,这是古典哲学都承认的,人的自然性即人身上的动物性和任性(Willkür),这是不可否认的,这正是人类社会生活需要“法”的强制性来调节的原因;但人的动物性恰恰不表现人的“本质”,因而动物性不是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恰恰是人类的合群性,即社会性。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说的就是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必须过“城邦生活”才能作为人类而存在。因此,古典和现代的自然法有一个共通的地方,都把人的“社会性”(或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政治性”)作为自然法的源头。被称作现代自然法之父的格老秀斯(HugoGrotiu,1583—1645)对自然法就做出了这样的规定:iuaturale[自然法]乃是正当理性的指示,它指出,一项活动,依其是否符合理性的[和社会的]自然,而内在地具有道德上的卑劣或道德上之必然性的性质;因此,这样的活动被自然[11]的创造者上帝所禁止或允许。正是这样强调“社会性”,从人的自然性中产生出来的理性规定,才作为符合人的社会性的规定,被称为“正当理性”,这种正当理性作为iuaturale[自然法],就既是“出于自然的法”,也是“自在自为地”作为“本质”和“本性”的自然法。因此,德国第一位现代自然法学家塞缪尔·普芬道夫(SamuelPufedorf,1632—1694)就是从人的社会性中来阐释自然法:这种社会性(ociality,ocialita)法律——教导一个人如何使自己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有用成员的法律——就是自然法。[12]虽然格老秀斯已经在用“社会性”来定义自然法,但在格老秀斯那里,社会性还不是自然法的唯一来源,他只是把合理性和社会性一起作为道德上必然的东西而定义为“自然法”,但他依然像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那样,把这种道德上必然的自然法视为上帝的准许之物,上帝才是真正的自然法来源。而普芬道夫不一样了,在他这里,上帝已经完全隐匿了,自然法体现的是人类“道德存在”方式的生命造化力量。因此自然法是作为具有动物性的人类过其本质规定的社会生活的法律,这样的“自然正当”的“天理”对人类不仅是法规,而且是人类自我造化和自我教育的手段:它“教导一个人如何使自己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有用成员”,这样的自然法不仅对个人,而且对人类的成文法就具有了“标准”和“典范”的意义:一切有助于社会性的事情都是自然法所允许的,违背和破坏社会性的事情都是自然法所禁止的。黑格尔的自然法当然继承了这些“理性法”传统,“社会性”是他刚开始思考“自然法”时就从费希特的自然法思想中领会到的一个[13]核心问题:相互承认的法权是人类社会性共存的前提条件,作为人类自然的社会性则表现为是否能够“相互承认”。到这里,我们就看清楚,从格老秀斯、普芬道夫到费希特和黑格尔一派的自然法跟霍布斯、洛克、卢梭他们的自然法在对人的“自然性”的解读上完全不同,社会性之“自然”是“本质”“本性”意义上的“自然”,它把合作、合群、相互承认作为人类共存的前提和基础,因而是人类类本质实现的生命力量之所在,基于此作为“伦理总体”的自然法既然能做出其“自在性”的阐明,“伦理总体”作为自然法的实现方式,也就成为自然法由自在(抽象法)、经过道德性的自觉(自然法的道德性在主体主观意志上的确认)自为而达到伦理性。但霍布斯自然法的立足点不是人的社会性而是自然状态下的原子化的个人的“自然人性”,狼一样的动物性,社会性只是理性契约的结果,而非人的自在自然性。现代政治哲学只重视霍布斯这一路,显然问题很大,它只能靠“契约”这一路径来人为地建构社会、政治和国家,却无法解释国家的自然性、历史性和伦理性。黑格尔第一次把自然法的“自然”不是作为一种状态、一个理性生发的点状物而是作为一种生命、一种发展的过程展示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直接性、否定性、肯定性不能仅仅作为僵化的逻辑三段论来把握,而是一种规范内在的生命由潜能到实现的过程,因而自然法可以经由抽象法、道德法和伦理法三阶段来呈现和实现自身的内涵。法的伦理性才是法和道德的真相(Wahrleit)这个之前从认识论上翻译为“真理”的概念,在黑格尔的这种具有实体存在论的哲学中更应该理解为“真实”或“真相”!从人类自然的社会性来理解自然法,一方面把西方古今政治哲学传统结合起来,不会导致现代政治哲学与古典的“断裂”,同时也不用借助形而上学的假定来虚构人的自然状态,把自然法理解和把握为人的本性的理性法,是以人有法权能力(Rechtfähigkeit)通过立法使自身从受“本性”(自然)支配状态中摆脱出来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有正当规范的法权状态这一“成人”过程为起点的。这一“自然状态”是每个人未成熟前,即未真正“成人”前的“实际状态”,无需假定,本然实存。因此“抽象法”的命令“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是一个严格的强制性“命令”,自然法本身的“命令”,而不能成为一个人的人,不可能有法权能力,没有法权能力的人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法权能力”的核心是以“普遍的自由意志”作为个人自然的任性的自由意志之立法的标准,因此,黑格尔的建立于自然法基础上的法哲学变成了以“普遍的自由意志”为范导和标准的普遍自由的实现过程,自然法在他这里变成了“自由法”。于是,正如霍耐特洞察到的,整个法哲学:黑格尔以晦涩的叙述方式所表达的如下思想:“普遍的自由意志”之“理念”规定了我们应该称之为“法”的东西的全部范[14]围。这是黑格尔面对传统自然法思想的崩溃而对自然法思想所做的一次根本的、真正具有现代性意义的彻底改造。三《法哲学原理》的整个论证思路,就是在自然法基础上把“普遍的自由意志”之实现作为“法”的理念之现实化的路径。贯彻在长达33节的长篇“导论”中阐发的一个主题就是:“法乃自由意志之达[15]在”,这是整部《法哲学原理》的主题。“意志”和“自由”被黑格尔看做相互内在而不可分离的东西,“正确被理解的意志就是自由,而自由只有作为意志实存着”(第21节),于是,“意志是这两个环节的统一:是在自身中反思并通过这种反思而返回到普遍性的特殊性——即单一性。这是自我的自身规定”(第7节)。这就指明了:如果只把自身主观的意志作为法,那么这种意志是不可能自由的,意志自由作为法必须促使意志回返自身反思,自身的特殊意志要能自由地“达在”,就必须解决与他人意志相协调,以“普遍意志”来为个体意志和共同意志立法。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把这种状况描述为[16]“普遍斗争”中的“世界进程”。所以,经过“反思”,“意志”从自在(aich)达到自为(fürich),形成了一种在“意志”和“自由”之外的第三者:“形式的普遍性”,即形式化自由的概念:“但是,这一形式的普遍性——自身没有规定而在上述素材中找到其规定性——的真理,乃是自我规定的普遍性,是意志、自由。”当然,这种作为形式普遍性的意志自由,依然还是“主观的自由”,即道德所实现的主观意志的法。“道德”之所以是一种“法”,是因为它将“抽象法”的意志在外部财产权、契约权中所“达在”的特殊意志之自由实现为意志本身内在固有的主观自由。德国哲学学会前主席赫伯特·施奈德尔巴赫对此评价说:“关键在于,意志的特殊性不能理解为某种从外部附加的东西,而是作为意[17]志本身固有的、内在的特殊化,首先是作为普遍的东西出现。”意志自由显然还不能停留在“形式普遍性”上,需要进一步将形式普遍性过渡为“实质的普遍性”,这样外部物权和契约权上体现的抽象法的意志自由和道德上的主观意志自由就都扬弃自身而过渡到伦理生活(家庭、市民生活和国家)中的法:伦理生活的法(简称伦理法),就是法作为普遍的意志自由或法以普遍性作为自身的无限形式,作为其内容、对象和目的而实现的自由,譬如,家庭就是两个个别的特殊意志为了一个普遍的目的“家庭”而形成的伦理生活。两个人的意志要自愿结合为一个普遍意志,才能形成其家庭的财产权和契约权,才能有各自对婚姻的道德责任,而家庭伦理生活的法,就是抽象法的财产权、契约权和主观意志的道德法结合为一个既有外部自由也有内在自由、既客观又主观的、既物质(家庭财产)又精神(相爱和家庭责任)的自在自为的自由法之实现。黑格尔在此意义上说,伦理法是抽象法和道德法的真理(法的真实理念之实现)。德国著名哲学家J.利特尔(J.Ritter)对黑格尔将自然法理解为自由之实现的学说做了如下的评价:凡自由成为法的概念之处,它就不再适合于在其可能的自在(Aich)中被把握,而要在其实现中来把握。在学院派的自然法理论中,自由只能被视为“自在地”属于人的本性,而当下自由已经历史地走出了“可能性”状态而成为现实的达在(zumaktualeDaei)。故而《法哲学原理》以“现实自由的意志”(Wille,welcherfreiit)为出发点,把“法的体系”作为“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第4节)来把握。因此它提供了这个能够将市民社会所立的法建立在其之上的规定性根据。《法哲学原理》在“理念的各个发展阶段”——私法、道德、婚姻、家庭、社会以及作为管理和统治的国家——相继处理的所有东西,便都属于自由及其实现的理论。当自然法的讨论从根本上至今也不能突破那局限于“自在的”或直接的自然存在这个关于人的本性的抽象概念时,黑格尔则相反地以在世界历史上发展起来的整个伦理的精神世界的联系来把握自由的现实化。他所理解的东西,是把同时代政治革命的自由原则与法权原则,不是依据应然和公设,而是具体地作为“世界历史状况”,[18]变成为一切合法的诸如政治的秩序之实体。于是,基于自然法之自在自由的法的意志,就过渡到在伦理生活的法和“世界历史状态”的法中具体实现的普遍意志自由的法。这样实现的自由就完全超越了“自然意志”的自由,而是“伦理自然”(DieittlicheNatur),这个“第二自然”之现实。在这里,我们用“伦理法”来论述“法哲学”整个Sittlichkeit(直译为“伦理性”法)部分“普遍自由意志”之“达在”的进程。Sittlichkeit这个概念在黑格尔这里,确实不是简单的一种限制人的自由的“外部伦理”,而是一种普遍自由意志的法。黑格尔自己说:“自由的理念在每个发展阶段上都有其独特的法,因为每个阶段都是在其自身规定中的一个自由的达在。当人们说道德、伦理跟法是对立的时候,那就是只把法理解为抽象人格的最初形式。道德性(Moralität),伦理性(Sittlichkeit),国家利益等每一个都是独特[19]的法,因为这些形态中的每一个都是自由的规定和达在。”因此,“伦理法”是理解黑格尔自然法即自由法之实现的关键,原因就在于,伦理法才是“自然法”内涵的“伦理自然或伦理本性”(dieittlicheNatur)的现实,只有理解了它与自然法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才能理解黑格尔说的“伦理法是抽象法和道德法的真理”。对于伦理法作为自然法之实现,黑格尔在第10节的“附释”中就曾这样说:“儿童是自在的大人,最初他自在地具有理性,开始时他是理性和自由的潜能,因而仅仅从概念上说是自由的。”自由能力(Freiheitfähigkeit)作为“潜能”存在于每一个儿童身上,儿童成人的过程就是这种自由潜能的成熟过程。法的理念是自由,但一开始只是作为“潜能”存在于自然法之中,在抽象法中,自由作为抽象的人格性在所有权和契约权中达在,那时还没有达到自为;通过道德,作为主观意志的法,自由在自我反思中获得了“自为”,尽管是主观的自由;只有在伦理法中自由才能成为现实的自由、实体性的自由,即作为自在自为的自由理念在伦理生活世界中完满实现的自由法。这种完满实现的步伐,就是“自由”作为“自然权利”而成为“自由法”这种辩证过程的体现。如同父母承担教育子女“成人”的责任一样,“法”理念的实现也带有一种“命令”,只不过这种法的命令,是通过“自然”既是“本性”也是“本质”(概念)的双重含义在由理念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以一种目的论的方式体现出来的。人的本质是自由,成为一个人意味着成为一个自由的人。自由在自然法上只是一种自然权利,但自由作为法的理念(本质)它要求或“命令”真正的人要实现其作为自由人的目标(目的),所以,自由通过其作为法的本质而成为自由法,既引导又保障和规范人从潜在的自由能力(自由权利)向自由人(本质)的实现。“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这是抽象法的第一个命令,通过这一命令,黑格尔的法哲学承担起了人类学的使命:法的理念之实现成为自然人向作为本质的自由人的自我造化过程。这一进程,不是单靠教育能完成的,而是人在参与社会生活、国家的公共政治生活和作为国家的公民与国家一起“参与世界历史进程”中自我造就的。自由人之自我造就的关键,在于人由单一人格的特殊意志向普遍意志的过渡。黑格尔认为制度、伦理、社会和国家的现实性正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这实际上就是把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动物”的学说通过法权人类学而变成现实,人性并非依本性实现为人,而是在城邦(社会和国家)中通过“伦理法”而实现为人。伦理法是自然法的实现,就是把“自然法”作为自在自由的潜在状态实现为伦理法的自由之现实状态。黑格尔这种“法权人类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尤其强调法作为自由的实现是同人类的伦理生活密切相关的。人一生下来就“被抛入”一个“伦理世界”,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原子化的个人”,而是从属于一个家庭、一种伦理关系。家庭生活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意志和自由能力,但不能教会一个人具有普遍的自由意志。普遍的自由意志之形成,是人参与到社会生活中,通过劳动的生产、交换、分配过程在与他人相识、碰撞、交流和互动中习得的,法在人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首要的教化作用。因为民法规定了人与人相处互动的自由的边界。越是善法,就越能引导和规范人们普遍自由意志的形成。但是,“市民社会”首先是人与人在经济上“相互需要”的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充分展示了社会生活的“自然性”,如果没有法的保障,它就是一个充满尔虞我诈与相互斗争的场所。所以对于黑格尔而言,它首先表现为“伦理性的丧失”(VerlutderSittlichkeit),个人的需要、权利和主观性在这里无限制地获得充分发展,因而是特殊性无限展开的场所,人们的意志当然都是为“特殊的意志”所主导,因而不可能是自由的。要使市民社会成为一个“伦理的社会”,需要法的规范作用。人的相互需要是“社会”的自然基础,单纯在这个自然基础上,产生不了社会性的法,社会性的法需要在这个自然基础上做出理性的规定,即既然人类相互需要,那么就必须相互承认对方为人,承认对方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从而确立理性的法律以确立相互自由和满足自己私欲的权利的边界。所以,里德尔说,“在这里对黑格尔而言,人的权利,被承认为人,是由‘思想’设立的,但这种‘思想’不再以假设的方式同可能的自然状态相关,而是内在于市民社会的现[20]实性,作为所有人从属于它的‘被教化的’等级的自由”。这样就导致自由“达在”于“等级”中了,但是,等级中的自由之实现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成为一种必然。不同的“等级”也具有不同的伦理品质,这是市民社会无法解决的不正义,这是另一种“特殊性”的发展,而“普遍等级”依然只是一个“中介”。因为“在市民社会中,普遍性只是必然性:在需要的关系中……法只局限于一个范围,仅仅与我所拥有的所有权的保护有关”(第229节“补充”)。即便在市民社会的“普遍等级”(警察和同业公会)中也只能做到关心“我的福利”“我的特殊性”。因此,作为普遍意志的自由的法,正义的法,只有在“国家”中才能成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对于这样一个“国家”理念,迄今为止依然充满着误解和不解,但我们必须说,黑格尔的“国家”绝不是任何一个前现代的国家,也绝不是任何一种极权的、专制的国家,而完全是一个现代的自由的国家。黑格尔自己说:“现代国家的原则具有这样一种惊人的力量和深度,把主体性的原则推向完成,成为独立的个人特殊性的极端,而同[21]时又使它回复到实体性的统一,于是在它本身保持这个统一。”这样的有机体的国家作为伦理理念(伦理法)的实现,宣告了自然法的契约论模型的破产,因为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把社会视为原子化个人契约的产物,而国家成为完全的人工物,导致了“自然社会”的未完成性;卢梭、康德的契约论同样把国家视为单个具有自由意志的理性存在者的个人的联合,因而国家不是自在自为有理性的东西,而是众多特殊意志的一个任性的偶然的联合,“国家”被等同于或混同于“市民社会”,因而无法作为真正自由的实现。黑格尔把国家作为伦理生活中的具体自由的现实性,这种具体的自由在于,个人的单一性及其特殊利益不但获得完整的发展,其权利获得自为的承认(如在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系统中那样),这时他们一方面通过自己过渡到对普遍东西的关切,一方面以对普遍东西的认识和意志而活动,以至于国家作为自由的实现不是根据众多单个主体的主观偏好,而是根据国家实体内在的普遍性和神性。这种神性无非就是国家本身作为“伦理精神”而存在。著名黑格尔专家WererMaihofer对此评价说:“不是自由出自于伦理,而是伦理来自于自由。如果伦理东西之外在与内在的实在性是在国家中,不过是在其直接的和间接的实存方式中,这就是一切伦理东西之实体:自由之概念的实[22]存,不仅是抽象的,而且是具体的,达到其世界性的现实。”这一切都只有从伦理法作为自然法即自由法的具体实现才能深刻地领会。也只有从自然法和理性法的关系,才能理解李育书这本书的主题。邓安庆[1]据笔者不完全收集,主要有以下研究黑格尔的重要著作翻译为中文出版:科耶夫:《法权现象学纲要》,邱立波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施奈德尔巴赫:《黑格尔之后的历史哲学:历史主义问题》,励洁丹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维尔纳·马克思:《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序言”和“导论”中对其理念的规定》,谢永康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查尔斯·泰勒:《黑格尔》,张国清、朱进东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特里·平卡德:《黑格尔传》,朱进东、朱天幸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洛苏尔多:《黑格尔与现代人的自由》,丁三东等译,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版;贺伯特·博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讲座:穿越意识哲学的自然和历史》,戴晖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科维纲:《现实与理性——黑格尔与客观精神》,张大卫译,华夏出版社2018年版;彼得·辛格:《黑格尔》,张卜天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松村一人:《黑格尔的逻辑学》,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霍尔盖特:《黑格尔导论:自由,真理,历史》,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皮平:《黑格尔的观念论:自意识的满足》,陈虎平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李秋零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马丁·海德格尔、英格丽特·舒式勒:《黑格尔》,赵卫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马丁·海德格尔著,古兰特编:《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赵卫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阿维纳瑞:《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朱学平、王兴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阿伦·伍德:《黑格尔的伦理思想》,黄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京不特:《黑格尔或基尔克郭尔》,金城出版社2013年版。[2]人民出版社目前已经出版了:《黑格尔著作集》第2卷:《耶拿时期著作集(1801—1807)》;《黑格尔著作集》第3卷:《精神现象学》,先刚译;《黑格尔著作集》第7卷:《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黑格尔著作集》第10卷:《哲学全书·第三部·精神哲学》,杨祖陶译;《黑格尔著作集》第16卷和17卷:《宗教哲学讲演录》I和《宗教哲学讲演录》II,燕宏远、张国良等译。[3]商务印书馆的《黑格尔全集》目前已经出版了:《黑格尔全集》第6卷:《耶拿体系草稿》I,郭大为、梁志学译;《黑格尔全集》第7卷:讲演手稿;《黑格尔全集》第10卷:《纽伦堡高级中学课程和讲话(1808—1816)》,张东辉等译;《黑格尔全集》第17卷:《讲演手稿I(1816—1831)》,梁志学、李理译;《黑格尔全集》第27卷第1分册:《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刘立群等译。[4]参阅AxelHoeth,LeideaUetimmtheit—EieReaktualiierugderHegelcheRechthiloohie,PhiliReclamju.Stuttgart,2001,S.14-15。[5]阿维纳瑞:《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朱学平、王兴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102页。[6]参阅邓安庆:《论黑格尔法哲学与自然法的关系》,《复旦学报》2016年第6期,第52—58页。[7]亦可参阅邓安庆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所写的“译者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8—30页。[8]Hegel,VorleugeüerRechthiloohie,EditioIltigBad4,fromma-holzoogVerlage,Stuttgart-Bad1974,S.76[9]参见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10]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08页。[11]HugoGrotiu,Dejureelliacaciliritre,Bk.I.cha.1.转引自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66页。[12]塞缪尔·普芬道夫:《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鞠成伟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3页。[13]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是在几乎同一个时间点表达出来的:康德完整表达其法学思想的著作《伦理形而上学》是1797年出版的,而费希特的《自然法权演绎》上半部分出版也是在1797年。可以说,费希特与康德的自然法思想是同一时间完成的,黑格尔在1802年完成其《自然法论文》,谢林在1804年出版《自然法新演绎》。[14]AxelHoeth,LeideaUetimmtheit—EieReaktualiierugderHegelcheRechthiloohie,PhiliReclamju.Stuttgart,2001,S.7-8.[15]我在《法哲学原理》的翻译中为了照顾与其他著作翻译的一致性,依然沿用之前的旧译法,把Daei译作“定在”,但这个词按照音译翻译为“达在”实际上能够更传神地表达其意义:作为存在之到达(dieAkuftdeSei),理念之达成(ZukommederIdee)的“实现”之义,所以在本文中,将之译成“达在”。[16]参阅《精神现象学》中“德行与世界进程”一节。[17]HerertSchädelach,HegelraktichePhiloohie,SuhrkamVerlagFrakfurtamMai2000,S.181.[18]JoachimRitter,MetahyikudPolitik,StuiezuAritoteleudHegel,SurkamVerlagFrakfurtamMai1969,S.264-265.[1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页。[20]MafredRiedel,BürgerlicheGeellchaftudStaateiHegel,LuchteradVerlag,NeuwiedudBerli,1970,S.46.[2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页。[22]MaterialiezuHegelRechthiloohie,Bad2,HergvoMafredRiedel,SuhrkamVerlagFrakfurtamMai1975,S.366.导论一黑格尔从未远去从黑格尔在海德堡开始讲授法哲学算起,已经两百年过去了。但正如当代德国哲学家卡西尔(ErtCairer)所言,“没有任何一种哲学体系能像黑格尔的形而上学那样,对政治生活起着如此强烈而持[1]久的影响”。与此同时,又如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BerardBaaquet)所言,《法哲学原理》“这本书被曲解的程度也许是除柏拉图《理想国》之外,任何一个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的著作都没有遭遇[2]过的”。就黑格尔思想在历史上的波折来看,“西方国家几度掀起‘黑格尔复兴’,随之而起的必然是强烈的批判浪潮,而以新的思想取[3]向收场。但每过一段时期,这只火凤凰又从灰烬中现身”。的确如此,黑格尔法哲学是当代政治哲学绕不过去的经典,在重大思想运动中,黑格尔一直在场。1.自由主义的批判黑格尔在世时,他的法哲学就遭到同时代自由主义思想家弗里斯(Frie)、洪堡(WilhelmvoHumoldt)等人的严厉批评。弗里斯说:“黑格尔哲学毒菌不是长在科学的花园里,而是长在阿谀奉承的粪堆上,到1813年止,他的哲学先是吹捧法国人,后来又为符腾贝格王室服务,而今则拜倒在了坎普茨爵士的皮鞭之下,对于这个托庇于狱[4]吏的预言家,不值得以科学的严肃性为武器。”在黑格尔逝世后不久,同时代的鲁道夫·海姆(RudolfHaym)在《黑格尔和他的时代》中就指责黑格尔为普鲁士辩护,是普鲁士的国家哲学家。虽然,这段时期的批评多集中在黑格尔和普鲁士王国的关系上,但总的说来,[5]“海姆的批评是富有成效的”。批评者的很多观点影响深远,黑格尔的官方哲学家形象成了很多人对黑格尔的第一印象。之后,“官方哲学家”似乎不再是批判重点了,批评者们开始批评黑格尔思想本身的“专制保守”内容。在19世纪末新黑格尔主义刚取得优势地位不久,自由主义者霍布豪斯就开始了对黑格尔的批判。他认为黑格尔的国家观企图证明自由和法律是一致的,借以削弱民主的原则,想用纪律观念削弱平等的原则,要使个人成为国家的一[6]部分,以此削弱人性的原则。霍布豪斯进而认为黑格尔是与16世纪以来欧洲的民主观念与人道主义思想根本对立的,是导致政治专制和军国主义的理论根源。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也写道,“黑格尔的国家学说——这样一个学说,如果承认了,那么凡是可以想象得到[7]的一切国内暴政和一切对外侵略都有了借口”。“二战”之后,波普尔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还梳理出一条所谓的从卢梭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的极权主义暗流,认为这条线起源于柏拉图,主张建构神权国家;伯林在《自由及其背叛》中的评价稍显“中肯”,认为包括黑格尔在内的一批特定的近代思想家,“他们都探讨过人类自由问题……而且自认为是他们所谓真正自由的最真诚的捍卫者,……然而,到最后,他们的学说却与通常意义上的个体自由或政治自由相[8]抵”。可见,在自由主义学者心目中,黑格尔的专制保守形象可谓不可撼动。2.激进革命学说的溯源与“官方哲学家”或专制保守之批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代激进主义、左派学说也高度关注黑格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宣称从黑格尔法哲学中受到了积极影响,是黑格尔影响了他们的革命学说。恩格斯曾说过:“黑格尔本人,虽然在他的著作中相当频繁地爆发出革命的怒火,但是总的说来似乎更倾向于保守的方面;他在体系上所[9]花费的‘艰苦的思想工作’的确比他在方法上花费的要多。”列宁在总结马克思主义思想来源时也说:“马克思并没有停止在18世纪的唯物主义上,而是把哲学向前推进了。他用德国古典哲学的成果,特别是用使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黑格尔体系的成果丰富了哲学。这些成果中最重要的就是辩证法,即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这种学说认为反映永恒发展的物质的人类认识[10]是相对的。”直至20世纪,激进主义、左派思想依然非常看重黑格尔的理论资源,20世纪法国左翼的重要代表阿尔都塞就提出:“黑格尔哲学也可以被培养出一种‘批判的革命哲学’,这种哲学不但对封[11]建制度提出疑问,而且对……资产阶级秩序提出了疑问。”而且,在很多左派运动中,也会见到黑格尔的影响,很多左派学者通过研究黑格尔,阐释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思想,或提出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的武器,或主张黑格尔革命学说,或倡导承认的斗争,黑格尔为这些左派、激进学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理论资源。3.国家主义的吹捧19世纪下半叶起,西方思想界出现了新黑格尔主义的兴起,但有意思的是,新黑格尔主义居然首先兴起于一向以自由自诩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之中,之后才返回到黑格尔的故乡。“19世纪末年,在[12]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到20世纪初,新黑格尔主义已然经英国传出而广泛流传于德国和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者们纷纷打出复活黑格尔的旗号,在涉及国家与个人关系的问题上,他们都吸取了黑格尔体系化的方法,特别强调国家的重要地位。比如,著名的新黑格尔主义者格林(ThomaHillGree)从没有国家就没有个人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或国家才是个人存在的前提,一个人要完善自己,就不能游离于社会或国家之外,而要投身于社会国家之中。另一位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将国家看作个人自由的保障,国家是对个人具有最高权力的最终目的,个人的最高义务就是做国家的成员并服从国家。这些观点正确地抓住了黑格尔政治学说的一些方面,但也给黑格尔政治学说的传播带来了严重后果。20世纪上半叶,当新黑格尔主义传播到德国、意大利的时候,“国家至上”就或多或少为各国当权者所用了。“当时各国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遭遇到了深刻危机,将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理想化和神圣化的理性主义传统受到了严重挑战。各国统治者纷纷要求强化国家机器。他们往往把自己当作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化身,并在‘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口号下使社会受他们控制。反映在哲学上,他们不满意强调原子式个体的传统经验主义,[13]而对强调整体、绝对的黑格尔主义产生兴趣。”黑格尔法哲学在这些国家虽受到追捧,尤其受到当权者的追捧,但这对于黑格尔法哲学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因为黑格尔学说和德国、意大利极权主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另一方面,它进一步激化了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对黑格尔哲学的反感,在20世纪中期,黑格尔哲学再次跌入冷宫。4.20世纪下半叶的复兴正如卡西尔所言,“他(黑格尔——引者注)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体系首先被看作是他的体系的最坚固的堡垒,然而恰恰在这方面,他的体系易于受到最为猛烈、最为致命的攻击。在一阵短暂的攻击之后,这些攻击似乎已经奏效。然而,黑格尔主义不是在逻辑思想或形[14]而上学领域,而是在政治思想领域获得了再生”。20世纪下半叶以来,黑格尔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再度强势复兴,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来解读黑格尔的法哲学。有学者从承认问题来研究黑格尔法哲学,比如德国哲学家霍耐特从黑格尔《伦理学体系》《实在哲学》等早期著作入手阐发黑格尔的承认思想,归纳出爱、法律、团结等三种承认的模式。查尔斯·泰勒提出“承认的政治”,阿佩尔(Karl-OttoAel)、哈贝马斯提出的“商谈伦理学”“交往理性”也多从承认角度入手,并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资源,为解决现代社会的理论争端寻求出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大批被冠以社群主义称号的学者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同时,也纷纷从黑格尔法哲学那里吸取理论资源,发掘吸收黑格尔对原子个人的批判与伦理国家的思想。总体而言,在20世纪以来的黑格尔哲学复兴过程中,法哲学中几乎所有重要的主题,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在此意义上,当代政治哲学所研究的诸如“承认”“规范性”“社群”“主体间性”“自由主义”“古典政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点击下载...

    2022-04-03 黑格尔对自然法 黑格尔自然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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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左文钢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图表解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手册试读:前言当前,现代化企业正向着集机械、电子、液压、光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材料科学、管理学等学科最新成就为一体的方向发展着。企业更加注重精密化、信息化、全球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与此同时,企业对设备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设备生命周期管理,设备管理的目的不再局限于降低成本、节约能源,而是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从而为企业增加效益,为社会尽到一份责任,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管理要依托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而设备管理本身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设备管理体系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之中。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一定离不开设备管理。设备是给企业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必要装备和手段,而设备管理工作正是为了把这个装备和手段最大化、最科学地用于为企业的生产产品服务,为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价值。从企业退休后,笔者在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继续做设备管理工作,并被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特聘为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在笔者从退休至今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工作关系,到全国各地200多个企业进行设备管理工作的调研、学习,其中包括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煤炭、天然气、电子、服装、交通等行业的企业。笔者到过的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也有一部分是民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许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还很不扎实,存在许多短板和瓶颈,特别是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还很欠缺。甚至,有些企业的设备管理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这就需要我们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者,要看到自身的不足,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企业文化,把设备管理工作做好,特别是先把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做扎实。逐步完善设备管理体系,使设备规范管理在企业规范管理中成为一个亮点,并且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不断进取、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管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还是“工业4.0”,以及大数据在企业的应用,企业都离不开设备管理工作,更离不开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都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工作要引起企业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企业管理离不开“人、机、料、法、环、测和信息”,一个企业如果对设备没有管理好,那么,这个企业就谈不上“做大做强”,甚至连生存都会出现问题。企业是否重视了设备管理工作,就要看这个企业是否把设备管理工作及设备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方法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了,是否把设备管理工作变成企业员工的行为了,是否坚持走在设备管理的创新路上了。本书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基础工作及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体系入手,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开始,将设备规范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由浅入深地进行了论述,内容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同时,将不同行业的各类型企业的案例与实际工作结合在一起,以加深读者对设备管理工作的学习、理解和实践应用。本书的基本特点:1)全书共9章,即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设备生命周期前期无形与有形规范管理、设备全面生产维护规范管理、设备规范润滑精细化管理、设备技术状态规范管理、设备技术维修规范管理、设备备件规范管理、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规范管理、网络信息化与设备管理,这些内容贯穿了整个设备生命周期的全过程规范管理。2)全书多处引用了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的管理学说,以此来加深我们设备管理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并与企业自身的特点紧密结合。3)书中多处引用了阿尔伯特·哈伯德《自动自发》一书中的生动语言和思想来激发设备管理工作者热爱自己的工作,同时激发设备管理工作者对工作的热情和渴望。4)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地统一起来,以大量笔者亲身经历过的、亲身体验到的,或者发生在笔者身边的案例,来说明每一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深入得更好,如何把握好设备管理工作的实践与创新。5)为了更加清楚、更加具体地说明设备管理工作者如何进行各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书中设计和采用了大量的图和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和概括,以便于读者加深理解和便于应用。6)书中所举的案例大都是笔者本人亲身经历和切身体验到的经验和教训,读者可以从中吸取其精华,在自己的设备管理工作中多一些思考,少走一些弯路。本书的基本结构:第0章叙述了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说明了现代设备管理思想,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概括地回顾了国内外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简述了当前一些先进的设备管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第1章叙述了设备生命周期前期无形与有形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前期无形管理方法,设备投资经营规划管理程序与效果,设备招投标管理,设备选型方法,设备前期有形管理方法,以及设备前期无形与有形信息管理的实践。第2章叙述了设备全面生产维护规范管理中的设备维护管理与考核方法,设备使用管理程序和岗位责任,设备维护管理流程和案例,设备事故及处理管理方法。第3章叙述了设备规范润滑精细化管理的主题,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设备润滑工作管理规范,设备润滑标识和看板管理方法,设备润滑油和辅助用品管理方法,设备润滑油应用管理,设备润滑油代用和添加剂应用管理,设备润滑方式与方法,以及设备润滑状态监测管理方法、设备润滑系统故障分析方法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润滑工作。第4章叙述了设备技术状态规范管理,包括设备技术状态管理的实践,设备技术状态检测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监测管理,设备状态诊断技术管理的实践等内容,还包括了设备状态诊断技术的信息化管理。第5章叙述了设备技术维修规范管理,包括设备技术维修管理方式,设备技术维修计划制订管理方法,设备技术维修评价,网络计划技术在设备技术维修中的实践,设备维修技术工作的实施管理,涵盖技术维修信息化管理方式。第6章叙述了设备备件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备件分类管理和工作流程,设备备件技术管理,设备备件计划与市场信息管理方法,设备备件经济管理方法,以及设备备件管理模式等内容。第7章叙述了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实物形态与固定资产管理方法,设备分类管理方法,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动态管理方法,其中涵盖了网络信息化实现设备资产动态管理方法。第8章叙述了网络信息化与设备管理,包括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PMIS的基本方法,PMIS设备资产和维保管理流程,PMIS质量管理的实践,PMIS物料管理流程,其中涵盖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案例。本书的适用范围:本书适合各类型企业高、中、基层设备管理者学习使用,适合作为大专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辅导用书,也适合作为接受设备管理各阶层管理者的教育、培训用书,还可以用于辅导企业设备管理体系工作的实践。关于本书:退休后笔者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编写一本关于企业设备管理方面的书,“搞了30多年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技术维修工作,对这个工作应当有个总结,更重要的是应当给我们的企业、给我们的社会留点什么!”这是笔者真实的想法,也是支持笔者写这本书的重要基础。从第一次编写本书的大纲开始,到第1稿的完成,再到多次大面积地修改,最后到全书编写完成,共花费了4年多的时间。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还得到了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朱家秦以及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本人水平有限,书中一定会有许多缺点或者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左文刚卷首语当你的一种好奇促使你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一种掌握设备管理知识的渴望在你的脑海里油然而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只是古人的经验,它也一定是当代所有企业与设备有关联的人不可遗忘的真正财富。如果在你翻开本书每一页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又有新的知识进入自己心扉了,或者看到了自己过去掌握的知识在这里又有了总结,由此触发了你要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再做一番事业,作为本书的编著者,我真的感到欣慰了。——左文刚第0章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它的设备管理工作一定会是注重设备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科学管理,会在规范上下功夫,也一定是不断创新、生动活泼、富有朝气、天天向上的。说到设备管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者会有一种“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的感觉,在这部分人当中,绝大多数是非常热爱设备管理工作的,但他们其中有些人又不知道如何去做才是企业最需要的。设备管理人员往往被企业生产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所干扰,因设备管理工作不尽如人意,而成为企业生产任务完不成或者完成不好的“充分理由”。应当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手段,把设备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运用到工作中,这是我们每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尽的责任;这个责任是我们每天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境界,如果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更加努力,就会把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出色。美国著名出版家和作家阿尔伯特·哈伯德在他的《自动自发》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敬业表面上看起来有益于公司和老板,但最终受益者却是自己。当我们将敬业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他又说:“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尽心尽责,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求得不断地进步。这不仅是工作的原则,也是人生的原则。如果没有了职责和理想,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无论你身居何处(即使在贫穷困苦的环境中),只要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最后就会获得经济自由。那些在人生中取得成就的人,一定在某一特定领域里进行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前,企业正向着集机械、电子、液压、光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材料科学、生物科学、管理学等最新成就为一体的方向发展着,企业更加注重精密化、信息化、全球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与此同时,企业对设备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设备生命周期管理,设备管理的目的不再局限于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更是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从而最终为企业增加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设备管理这个领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使是在“工业4.0”“互联网+”及“中国制造2025”的时代,设备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仍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企业管理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企业文化的背景下,由企业各阶层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企业的人、财、物、信息、技术,或者说对人、机、料、法、环、测和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而设备管理又必须依托企业管理。如果一个企业不重视设备管理,那它就是不重视企业管理,如果连企业管理都不重视了,那么这个企业还有可能生存下去吗?设备管理工作案例:我曾经到过一些企业进行过设备管理工作的调研,不止一次地听到有些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甚至包括一些企业的中层领导干部都在抱怨:“现在的设备管理工作太难搞了,生产任务完成不了,一切都要怪罪于设备出了问题。”在一次与企业进行座谈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设备管理工作主要难点在哪儿?”一位管理干部说:“企业的高层领导重视的是生产,设备管理是辅助部门,辅助部门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难道他们不知道生产离不开设备?设备如果管理不好,生产能搞好?”我又问。“怎么不知道,但他们认为设备出了问题就是设备管理问题,设备不及时修理好就要影响生产,管理好设备是应该的,出了问题是不能耽误的。”另一位设备管理干部这样说。还有的人说:“在企业总结会上,只要企业领导不批评设备管理部门,就是对设备管理部门的表扬了。”这就是当前在一些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不管是抱怨还是批评,设备管理工作是不能放弃的,要按照企业的目标去卓有成效地进行管理,去为企业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他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应该贡献什么才能大幅度地提升我现任组织的绩效和成果?”他强调的是责任。设备管理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之中。不管它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无论它规模的大小,都离不开设备管理。可以说,设备是给企业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必要装备和手段,而设备管理工作正是努力把这个装备和手段最大化、最科学地用于为企业服务。同时,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同样也担负着一种社会责任。0.1现代设备管理思想设备管理工作所面对的是各种类型、五花八门的设备,这些设备是设备管理人员包括设备维修人员所要研究的对象。一个企业,它可能从事的是地质矿产、钢铁冶金,或者是机械制造、交通运输,也可能从事的是石油化工、煤炭工业、天然气矿产,又有可能从事的是印染纺织、烟草工业、邮政通信、生活服务等,乃至在国防工业领域、高科技领域等都离不开设备。所以说,设备是提高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工具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如果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大批现代化的先进设备,一名设备管理者,仍然采用古老落后的设备管理思维和方法,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创新地对这些设备进行管理,那就好像把现代战争使用的导弹挂在古战场的马车上,后果必然是毁灭于现代战争的汪洋大海。这里的“导弹”好比是现代先进的设备,而“马车”就好比是古老、落后的设备管理方法。彼得·德鲁克在他的《管理的实践》一书中用这样一段论述来说明创新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在企业发展进程的任何阶段都能发现创新,它可能是设计环节上的创新、产品及营销方法的创新、价格及客户服务的创新、管理机制或管理方法的创新。它是一张让生意人可以承担新风险的保单。”设备管理者如果没有搞清楚管理设备的目的是什么,就好像上面所说的马车和导弹的关系一样。这并不是无稽之谈,在现代化的企业中,这样的设备管理者和设备管理思想仍在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工作中体现的仍然是用落后的思维、落后的方法,而缺少管理创新,用着落后的方法,管理着企业现代化的设备。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不能总是在落后的、被动的、无创新的状态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着。显然,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一定是长期的,是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因循守旧,是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的。创新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主要的战略之一。同样,创新也会给设备管理带来生机和希望,创新要贯穿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各个环节。0.2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我们在进行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同时,要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并以环境保护为前提。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者应当谋求设备生命周期费用最经济为条件,努力做到充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率,取得最佳的设备投资效果。设备管理工作的范畴不仅包括对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管理,而且还包括对设备的经济管理。从系统管理的概念出发,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子系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又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且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图0-1所示。图0-1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就是对设备全生命周期中全过程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管理。它不仅涵盖了设备管理的全部内容,而且把设备规范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贯穿于设备一生的全系统的规范管理中。“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会把大量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到企业管理过程中,致使智能生产不断出现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具有高度自动化、高度信息化和高度网络化三大特征。这三大特征将导致企业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形态发生变化,员工的角色也将发生较大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要具备新知识或新技能。尽管如此,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设备规范管理知识一点儿也不能少!0.3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0.3.1国外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有四个主要阶段,如图0-2所示。图0-2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将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进行分解,见表0-1。表0-1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时间段(续)0.3.2我国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我国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内容也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如图0-3所示。图0-3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将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进行分解,见表0-2。表0-2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时间段(续)0.4设备管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设备的技术进步正朝着集成化、高速化、精密化、自动化、流程化、综合化、计算机化、技术密集化等方向发展着。可以想象,如果运用落后的理念和方法,对先进的设备进行管理,那给企业带来的不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而是企业发展路上的障碍。正如前面所说的,用马车挂导弹,即便是使用最上等的马车,也仍将被历史所淘汰。比尔·盖茨非常喜欢自己公司宣传企业文化的一条内容:“每天早上醒来,想想王安电脑,想想数字设备公司,想想康柏,它们都曾经是叱咤风云的大公司,而如今它们也是烟消云散了。有了这些教训,我们就常常告诫自己——我们必须要创新,必须要突破自我。我们必须开发出那种你认为值得出门花钱购买的Widow或Office。”0.4.1设备预知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预知维修(PredictiveMaiteace,PM)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这种设备维修方式起初依赖于早期计算机系统及其与之相对应的软件系统来评估设备各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设备预知维修管理体制案例: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初期,机械制造领域的数控机床从NC系统到简单的CNC系统只具备简单的自诊断功能,检测系统和传感器装置的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只能依赖于当时CNC系统相应的软件系统和简单的检测仪器来诊断设备的技术状态和设备故障的初始现象。所以,在当时这样的技术条件下提出了设备预知维修体制的管理方法,来预先诊断和判断设备的技术状态。这在当时也解决了不少设备的故障问题,因此预知维修管理体制在设备管理的进程中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尽管设备预知维修管理体制有它的局限性,但它毕竟向传统的、以时间为基础的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非常盛行的设备预防维修体制提出了挑战,并将传统的设备预防维修方式进行了彻底的变革。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类设备检测手段的涌现和不断进步,设备预知维修体制出现后没多久,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开始建立更为完善的状态维修的设备管理体制。0.4.2设备状态维修体制的实践运用设备状态维修为基础的管理体制(CoditioBaedMaiteace,CBM),是相对事后维修体制和预防维修体制而提出的,可以说,状态维修是在预知维修的基础上发展和建立起来的,设备状态维修是预知维修更高一层的设备维修管理模式。设备状态维修在国际上已经被广泛应用,目前我国也正在企业中大面积推广和应用。经过不断实践,设备管理中的状态维修体制在当前是一种科学的、适合企业的设备管理模式。设备状态维修管理体制案例:对任何类型的设备,检测人员都可以利用各种简单或复杂的技术状态检测仪器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实时监控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微小变化,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功能数控设备除了具有较强的自诊断功能外,还可以配备技术状态监测系统,并通过计算机对设备进行自动故障检测。除此以外,还可以对设备的机械传动进行监测分析,对液压系统、气动系统进行状态监测分析等。图0-4所示为设备状态维修诊断系统的示例。图0-4设备状态维修诊断示例系统图设备状态维修就是当设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劣化或功能失效后所实施的维修。设备状态的劣化或功能失效,是由被检测设备状态参数的变化反映出来的。设备状态维修中的状态监测,实际上是对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整体或局部物理现象的变化进行的监测和检测,目的是随时监视和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收集、分析和处理设备技术状态变化的信息,以求及早发现或预测设备功能失效和出现故障的原因,掌握设备劣化或功能失效的规律,适时采取故障维修的对策或方法,以此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状态维修,要求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适时地对设备进行各种参数的测量,随时反映设备的实际状态。所测量的设备参数可以在足够的时间内提前警示或提示,以便采取适当的维修方式和措施对设备进行调整和修理。0.4.3设备可靠性维修体制的实践运用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ReliailityCeteredMaiteace,RCM)是以最低的设备维修费用保持设备可靠性的维修方式。它是从分析设备零件的可靠性、设备故障模式、设备故障影响入手,对不同设备维修对象(如设备系统、设备部件)的不同故障模式和故障影响,采用不同的设备维修方法的管理模式。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体制案例:运用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模式,对加工中心设备出现故障的后果进行结构性评价,以及对加工中心设备维修方法进行选择可参考图0-5所示的内容。我了解的一些企业在进行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平衡计分卡管理的同时,在设备管理工作中也尝试着运用可靠性维修进行管理。他们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设备的可利用率。图0-5加工中心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方法0.4.4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中的应用公式见表0-3。表0-3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中的应用公式设备利用率是反映设备工作状态及生产率的技术经济指标。设备利用率实际上是设备在数量、时间、能力等方面利用程度的量化。它包括:①设备数量利用指标,主要是设备制度台时利用率(实际开动台时与制度工作台时之比),设备计划台时利用率(实际开动台时与按计划班次可开动台时之比);②设备能力利用指标,主要是设备综合利用率。而设备负荷率是实际生产量与设备标准生产能力之比。运用设备利用率维修的管理体制(AvailailityCeteredMaiteace,ACM)是企业把设备利用率放到设备维修方式的首要位置来制定设备维修策略的维修管理模式。它把设备维修方式分成不同的维修类型,有定期维修、状态维修、事后维修、机会维修和改善维修,具体内容见表0-4。表0-4设备利用率维修的主要内容(续)0.4.5全面生产维护体制的实践(1)全面生产维护体制的发展进程全员生产维修体制(TotalProductiveMaiteace,TPM),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正式提出来的,当TPM全面进入我国以后,有人将其与我国企业现状和具体实际相结合,将TPM称之为全面生产维护体制。TPM的发展概况如图0-6所示。图0-6TPM的发展概况(2)TPM的思想和理念TPM要求做到追求经济性,控制全系统,员工对设备的自主维护,即通过全面维护预防和全面预防维护以求最终达到全面改善维护的目的,如图0-7所示。图0-7企业员工对设备的自主维护TPM的预防哲学就是要确立预防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的条件,即要分析可能造成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的相关问题,防患于未然;要排除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心理上的缺陷;要排除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劣化;要消灭设备的慢性不良;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最终达到设备效率最大化的目的。TPM的预防哲学如图0-8所示。追求TPM的“0”目标,即追求设备的“0”缺陷(ZeroDefect,ZD);TPM的全员参与,以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企业成果最大化。图0-8TPM的预防哲学(3)TPM自主维护工作的定义和目的1)TPM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工作的定义。TPM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工作是以企业制造部门为中心的生产一线员工的重要工作,是指生产一线员工以主人的身份,对“我的设备、我的区域”进行保护,维持和管理,实现企业生产处于理想状态的自主工作。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是TPM工作的灵魂。2)TPM自主维护工作的目的。①人的方面。为企业培养理想的员工,即培养强大的有实力的作业能手。②物的方面。实现理想的生产现场,即所有员工都能发现并纠正设备的缺陷及故障点。(4)设备综合效率设备综合效率(OverallEquimetEffectivee,OEE)的基本含义见表0-5。表0-5OEE的基本含义(续)TPM在企业管理和生产实践中也在不断地进行改进、发展,这里我们把TPM的理念、方法整理归纳如下:①着重于企业生产现场的设备管理。②以提高企业生产率为目标。③以企业全系统的预防维修体制为载体。④以企业的全体人员都参加为基础。⑤全过程规范的全员生产维修或全面生产维护体制。TPM工作在经过30余年的发展之后,又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它体现在TPM的5个特征上,见表0-6。表0-6TPM的5个特征经过不断发展,TPM在原来5大支柱(员工个人提高、计划预防维修、PM管理系统、企业教育与培训、员工自主维护)的基础上,增加了质量维修体系、管理不断改进、安全健康与环境,成为8大支柱,如图0-9所示。图0-9TPM的8大支柱TPM的文化内涵就是由不断地调动人的资源和潜力开始,达到团队合作精神。团队合作是一种氛围,也是企业的一种文化,是人们追求的企业愿景。0.4.6开展TPM的阻力与对策案例我曾经应邀到一个企业调研TPM工作,在调研中,有一位基层领导对我说了他的心里话,他说:“TPM在我们企业已经推行有几年的时间了,但是这项工作很难开展,根本搞不下去,阻力太大!”通过调研工作,并与相关人员座谈,我们认为,TPM工作开展不下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1)企业高层领导不够重视,思想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2)TPM没有融入自己的企业文化之中。3)TPM没有与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而是生搬硬套。4)把TPM只作为设备管理部门要开展的工作,而没有放在企业管理工作之中,所谓全员只是表面现象。5)把TPM作为一种任务,对企业的发展没有危机感。6)企业的各阶层领导把TPM作为一种“秀”来“做”,自然没有生命力。7)对员工的培训不够。开展TPM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应当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地进行改进,坚持不懈地长期开展下去。开展TPM工作一定要以6S管理为基础,要与设备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这样做了,就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0.4.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方式(RikBaedMaiteace,RBM)是基于在设备维修工作中,对设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制定出相应的设备维修策略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以对设备或设备的零件、部件进行处理时可能出现的风险为评判基础的设备维修策略管理方法。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方式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进行表达:式中F——风险,即设备维修造成的风险;E——后果,即对健康、安全、环境等造成的危害;a——概率,即故障出现的概率。式(0-1)中的设备维修后果是指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对维修及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对生产环境、社会环境的危害,还包括设备本身、使用材料、使用备件的损失,以及影响企业生产和服务的损失等。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所面对的问题见表0-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工作流程如图0-10所示。表0-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所面对的问题图0-10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工作流程图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特点见表0-8。表0-8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特点我们在开展设备风险分析维修管理工作时,要与企业开展的设备维修体制(如设备状态维修体制、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设备可靠性维修体制以及全面生产维修体制)工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设备风险分析维修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起来,不至于理论与实践脱节。0.4.8“互联网+”与企业设备管理“中国制造2025”给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思路,互联网+设备管理可以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某些瓶颈问题,使设备管理工作适应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把设备实物形态管理、前期管理、全面生产维护管理、技术状态管理、润滑管理、备件管理、技术维修管理等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高度柔性化、个性化以快速响应市场。图0-11所示的互联网+设备管理会把设备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管理平台。实际上许多企业已经这样做了。图0-11互联网+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工作与社会的各项活动一样,是与信息及数据的创造、传输和使用直接相关的。信息技术的每项突破都在逐渐打破信息及数据与其他要素的耦合关系,增强流动性,从而扩大使用范围并提升使用价值,最终提高经济和社会的运行效率。数据除了作为必要成分驱动业务外,数据产品的开发更是为获得数据财富开辟了新的源泉。经济领域海量数据的积累与交换、分析、运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知识,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率的提高,为充分挖掘数据要素的价值提供了超乎寻常的力量。互联网+设备管理中的设备管理就需要大数据的支持,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由大数据组成的。互联网+设备管理与大数据的关系如图0-12所示。设备管理中的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与大数据的关系如图0-13所示。图0-12互联网+设备管理与大数据的关系图0-13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与大数据的关系0.4.9可穿戴智能设备与设备管理工作的实践可穿戴智能设备,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穿戴于人身体上的智能设备。这些智能设备能够融合多媒体、无线通信、微传感、柔性屏幕、定位系统、虚拟现实、生物识别等最前沿的现代技术。此外,可穿戴智能设备还能通过结合大数据平台、智能云、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对与人体有关及与人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一切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反馈。可穿戴智能设备可以是眼镜、手表、手环、项链、帽子、服饰、鞋子、袜子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物品,如图0-14所示。它不同于手机、平板电脑这些智能移动设备,平板电脑只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附属品,而可穿戴智能设备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人们生活、工作的一部分。可穿戴智能设备不但会在设备的点检、检修、状态监测等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也一定会在设备管理工作的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穿戴智能设备必将在现代企业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它的价值,它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可以想象,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也必将在可穿戴智能设备的影响下而发生深刻的变化。图0-14可穿戴智能设备0.4.10大数据与设备管理的实践智能制造与大数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智能制造中离不开各种类型的大数据,而大数据又在为智能制造提供各类应有尽有的信息和为人们所用的各种类型的大数据。大数据思维是指一种意识,如果我们把设备管理中的大数据处理得当,就能为设备管理人员解决问题提供答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数据不一定是很大的,而这些数据对我们一定是有用的。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包含着大数据。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由许多信息组成,而这些信息可以来自方方面面,而方方面面的信息都包含着我们所需要的大数据。自制设备中,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调、验收到生产运行、预防维修、维修实施、技术改造,再到点检、状态监测、日常维修直到报废更新;外购设备中,从规划、调研、选型、招标、采购安调,到生产运行、预防维修、维修实施、技术改造,再到点检、状态监测、日常维修直到报废更新;每个环节都会采集和汇总出大量的信息,可从这些信息中提取为人们所用的大数据。由图0-15可以看出,设备管理的所有信息都会形成为人们所用的大数据。图0-15设备管理到大数据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点击下载...

    2022-04-03 设备利用率和设备使用率 设备能力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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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育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试读: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李育书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ISBN978-7-301-30434-1Ⅰ.①自…Ⅱ.①李…Ⅲ.①黑格尔(Hegel,GeorgWehelm1770-1831)—法哲学—研究Ⅳ.①B516.35②D903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73669号书名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ZIYOUYIZHIYUPUBIANGUIFAN:HEIGEERFAZHEXUEYANJIU著作责任者李育书著责任编辑吴敏标准书号ISBN978-7-301-30434-1出版发行北京大学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5号100871网址htt://www.u.c新浪微博:@北京大学出版社电子信箱kuwz@126.com电话邮购部010-62752015发行部010-62750672编辑部010-62757065印刷者经销者新华书店965毫米×1300毫米16开本15.25印张266千字2019年3月第1版2019年3月第1次印刷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本书之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2752024电子信箱:fd@u.ku.edu.c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出版部联系,电话:010-62756370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为扩大后期资助项目的学术影响,促进成果转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形成系列”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4年7月黑格尔法哲学研究再聚焦:自然法与伦理法(代序)一在中国,黑格尔哲学研究进入21世纪之后,出现了一系列可喜的新变化:国际上知名的黑格尔专家们的新成果源源不断地从各种西[1][2][3]语、东语介绍和翻译出版;《黑格尔著作集》和《黑格尔全集》在张世英先生和梁志学先生主持下,分别在人民出版社和商务印书馆陆续出版新的原著,除此之外,杨祖陶教授翻译出版了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薛华教授翻译出版了《黑格尔政治著作选》和《哲学科学全书纲要》,梁志学教授重新翻译出版了《哲学科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如此大规模、多国度、多学科的国际黑格尔哲学研究的推进,确实呈现出了黑格尔思想在当代的基本景观:一个日益现代性的黑格尔形象已经确立,推翻了之前作为“官方哲学家”“自由主义的敌人”“极权国家的吹鼓手”“前现代的封建余毒”等负面的不实的评价。因此,我们国内的黑格尔研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研究著作不断涌现。有的研究论文和著作已经是在尝试着与国际前沿学术思想展开深度对话,这是新世纪以来出现的最大亮点。当然,出版物太多有时也令人困惑。有些人面对如此眼花缭乱的国内外黑格尔研究新成果,或者假装不屑一顾,或者表现得无所适从,实际上依然还是缺乏“定力”。如果研究者本人没有自己的“定力”,即缺乏自己对黑格尔著作和思想的独到视野和理解,反而就像饥不择食者看到一桌满汉全席那样,在一顿狼吞虎咽之后,必然就会消化不良、上吐下泻。这也就是我反复要求自己和学生先要沉浸于黑格尔的原著去感受、把握和理解他的哲学及其他所要把握的“现代性”这个“新的时代”(DieeueZeit)精神的原因。海德格尔曾令人信服地说过,只有“做”(macht)历史的人,才有能力唤醒(zuerwecke)历史。我们也必须要说,只有“做”哲学的人,才有能力唤醒“文本”中的哲学。而我们“做”哲学,必须首先“沉浸”在那些创造了哲学史的大师的思想中,学习他们如何“做”哲学,才能慢慢唤醒自身中的哲学意识,通过自身中被唤醒了的哲学意识,再去唤醒我们之前“学习过的”、现在却被当作我们“做”哲学之“对象”的哲学经典中的哲学意识和哲学思想。这也就是伽达默尔所反复强调的“诠释学的循环”。通过哲学的这种“相互唤醒”,才得以进入“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诠释学对话。哲学就是在这种对话中“做”出来的。当然,也许对于大多数当今中国高校的青年教师而言,“做哲学”还远没有达到这样“从容的对话”,他们的“哲学”与其说是在“对话”中训练出来的,不如说是在各种压力下“硬磨”出来的。他们的博士论文无论导师当时满意不满意,他们可能并不愿意随便拿出来出版。但是,现行的各种“考核”“职称”“晋升”等硬性条件,逼得他们不得不想尽办法出版。摆在诸位面前的这本《自由意志与普遍规范:黑格尔法哲学研究》,也许也是这种境况下的产物。但我还是要为这种“制度性的”“硬逼”说句“公道话”,没有这种“硬逼”机制,可能大多数的博士论文最终都会流产,被作者不知丢到哪里永远出不来。所以,在某种制度性的“硬逼”下,也有可能“打磨”出像模像样的作品来,虽然带有某种青涩味,但毕竟还有青春的锐气,所以依然是值得肯定和重视的。李育书的这本新著,作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的项目,确实是在这种“硬逼”机制中在之前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一遍又一遍地“打磨”出来的。为了能成功申报“项目”,为了“项目”能入评审专家“法眼”而顺利通过,他必须一遍又一遍地“修改完善”,最终送到出版社,出版编辑再次敦促修改几次,才能过关。因此,作为作者之前的博士生导师,我倒真是有了几分“不怀好意的窃喜”,多亏了这么多“关卡”,才使得之前不太令人满意的博士论文,在指导教师失去了“硬逼”其修改的权力之后,能在这样一些机制性力量的作用下完善起来。所以,当我现在看到这部即将出版的书稿时,我能轻松地向他表示祝贺。李育书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阶段都是复旦大学哲学系的优秀学生,从硕士生时就一直在听我的课,而且公认为是“优秀的学生辅导员”,但在2007年之后才正式成为我指导的博士生。当他选定了黑格尔法哲学作为其博士论文主题时,我只强调必须放在现代社会规范建构的方向上去把握,而不要过多地在各种“主义”的标签下去论证或辩护。他为研究黑格尔法哲学倒是做了许多准备,例如,学了许多法律知识,并考取了国家律师资格证书;认真研究了近代政治哲学史,并翻译了一本名著《公民宗教》(人民出版社2018年出版),学习了德语,并几次去德国耶拿大学等交流访学,这些都为这项课题的出色完成打下了基础。黑格尔是第一个把现代性作为哲学问题来思考并实现的哲学家。早期启蒙哲学尤其是启蒙政治哲学,更多地是从现代性的“价值”上论证和设计现代社会的生活世界,寻找现代之为现代的核心价值及其实现方式,而到了黑格尔这里,他当然依然还是生活在启蒙时代,但已经不再是早期启蒙的那个时代。在经历了浪漫主义对现代性的初步批判,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王朝复辟”的变奏,“改良”和“专制”拉锯式斗争之后,黑格尔更多地开始了对启蒙、对现代性的反思批判,虽然他依然是在为现代性进行设计和规划,但思想资源和思想的定位显然不一样了。对康德而言,他更多地是要处理莱布尼茨—沃尔夫的世俗理性主义和卢梭、休谟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冲突,因此,他可以在“启蒙”哲学内部将“哲学”在现时代必须面临的核心问题做出纯粹哲学的典范性表达和论证;而对黑格尔而言,他更多地看到了启蒙在道德、规范架构上的“无效性”,因而更多地引入“历史性”环节来把现代性表达出来的价值和规范性要求嫁接在其文化源头——古希腊城邦政治这个起点上,同时通过对罗马法和基督教的批判改造把城邦政治的“灵魂结构”通过“绝对精神”的发展理念,以“客观精神”来论证现代社会的各种规范性的[4]构成,并通过客观精神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来突破现代政治实体——“民族国家”——的“民族性”局限,使之在向“世界历史进程”进发的过程中将狭隘的民族性“世界化”。因此,黑格尔比康德更为深刻地发现了现代政治哲学所依赖的自然法的道德哲学和契约伦理的规范架构的虚妄性,尤其是看出了启蒙哲学的主观性停留在知性思维上的片面性,根本无力解决现代的根本困境。这一发现对现代政治哲学而言是很要紧的事。本来现代政治哲学赖以取代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就是用自然法这一“理性形而上学”来为现代的价值和规范做本源性的论证(在这一论证基础上,现代人的自由与正义、理性与权利在“价值”上得以成立),再通过“契约伦理”使它们具有了制度化的实现机制。然而,黑格尔却发现这套现代性方案实际上对解决现代问题根本无能为力。如果这一发现能够成立,那么也就意味着现代性的价值和规范之合法性来源在自觉地摒弃了天主教神学的基础之后,再次失去了现代合理性的基础!所以,黑格尔是最早洞见到现代虚无主义苗头的人:“正是在严格的政治哲学[5]中,黑格尔看到了传统自然法理论的崩溃。”二在这一背景之下,黑格尔的法哲学乃至整个实践哲学研究,必须要有一个新的聚焦,这就是必须把他的实践哲学包括法哲学作为“对[6]传统自然法理论崩溃”的回应来看待,这样我们才能以一种新的视野来重新系统地梳理和探究黑格尔哲学的现代意义。如果不是对自然法理论崩溃的回应,我们很难理解黑格尔耶拿时期(1801—1807)的哲学焦点是实践哲学:1802年撰写的《论自然法的科学处理方式,它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实定法学之关系》(ÜerdiewiechaftelicheBehadlugartedeNaturrecht,eieStelleiderraktichePhiloohie,udeiVerhältißzudeoitiveRechtwiechfte)这篇长文(下文简称为《自然法论文》)和1802—1803年的《伦理体系》(SytemderSittlichkeit)已经初步构建起黑格尔未来法哲学的基本框架。在《自然法论文》中,黑格尔把英法自然法传统概括为经验主义自然法,把康德、费希特的自然法概括为形式主义自然法,对二者都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因此,这种批判本身就可以视为黑格尔对传统自然法崩溃的阐明。但作为现代的法哲学,黑格尔的法哲学自己也不能绕过自然法来解决现代规范秩序的架构。所以黑格尔自己依然还是坚持着一种“自然法”立场,不过,他首先要论证的倒是“自然法的科学处理方式”,其次是“自然法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再次是“自然法与具体的实定法学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就黑格尔的这三个问题分别[7]做了处理,在此不加赘述。在这里,我们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若要正确地理解黑格尔晚期著作《法哲学原理》就必须首先从自然法与国家学的关系出发。因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1820年出版时本来有两个标题,“自然法与国家学”是在前面,后面跟着的是“或者法哲学原理”,这也就是说,“自然法与国家学”是正标题,而“法哲学原理”反而是副标题。只是后来这个副标题反倒变成了正标题,之前的正标题不见了。这导致的一个严重结果就是:人们不从自然法的角度去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因此,我们必须再次指出,理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前提就是他的自然法。那么,黑格尔本人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然法”?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确实,如果我们只是看1820年版的《法哲学原理》,我们是很难了解黑格尔究竟如何理解自然法的,因为从文本中黑格尔几乎没有正面地论证什么是自然法,而自然法与他的法哲学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般也很难看出来。黑格尔自己对自然法的阐明,只有在1824—1825年的《法哲学讲演录》(学生笔记)中,能见到最完整的界定: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自然(Natur)这个术语同时有双重含义,一个重要的、容易导致绝对错误的双重含义。一方面自然意味着自然的存在,我们发现,我们在各个不同的方面如何直接地被创造,即我们存在的直接性的一面。与这种规定相对立且有区别,概念也叫做自然,事物的自然(也可译为“本性”或“本质”,为了表达上的一致,在这里我们依然译为“自然”——引者)就叫做事物的概念,事物合乎理性的方式所是的东西和事物作为单纯自然的东西,几乎完全是不同的。所以自然法一方面叫做出于自然的法(RechtvoNatur),另一方面它指自在自为地[8]是正当的东西。这就清楚了,黑格尔恰当地利用了“自然”这个概念的双重意义来展开他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的核心当然是“法”,它一方面要表达出法的“自然正当性”,即“事物自然本性”表现出来的“理性规范”,是出于自然正当或正义的法。用黑格尔自己的语言就是“直接性”的法或“自在的”法。这种法的含义指的就是诸如“天然合理性”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不止于法的“自然正当”这一起点,而要将自然正当的法之本质内容自行展开:即法“按其概念”展现出来,这就是黑格尔说的“自在自为地”是正当和正义的东西。由于“法的概念”属于“法的自然”,但不是“直接性的”“自在的”“自然”,而是“自然正当”展开出来才体现“法之为法”的本质或“真理”,因而是法的自在自为的呈现。这种“自在自为地”是正当和正义的“法”不是任何一种具体的“实定法”,而是所有“实定法”之为“法”的“合法性标准”。这是正当地利用了“法”在罗马时代所做的区分:IUS和LEX,前者指自然正当的法,具有正当、正义、理性等含义,后者是人为制定的法,具有命令性和强制性。后来自然法和实定法的区分就是以此作为词源依据。作为“自然法”,天理(NaturalReao)是永恒的;作为人为实定的法是因时而变的。但作为“法”,它们的核心都是“规范”,都需要有规范的有效性,才能具有“命令性”。于是,IUS是一切规范性的来源,命令性的根据;LEX是现实规范性的体现,命令的表达。法律作为现实的规范规范着生活和行动,处理各方的“权利”。虽然我们知道“法”和“权利”在德语中是一个词:Recht。但我不同意因此就把它翻译为“法权”,因为这样翻译实际上并非是“法”和“权利”两个含义的有效叠加,反而只是把“法”变成了“权利”。尽管许多人受施特劳斯的影响,说现代自然法实现了一个[9]根本转变,将“自然法”转变为“自然权利”了!此说固然不错,但如果因此要说,现代法哲学只讨论自然权利而不讨论自然法,那就是完全误读了。正确地说,毋宁是现代法哲学通过证明“自然权利”的自然法依据来阐明法的合法性。所以,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依然是相分的:自然法作为“法”是论证法律的道德性,任务是对法的合法性根据进行形而上学的阐明。而“自然权利”是道德性法的法律化,即法所保障的权利在法律上的表达,因而是法律的内容。正是在此意义上,新康德主义自然法学家鲁道夫·斯塔姆勒(RudolfStammler)强调,自然法是具有“不断变化之内容的”;海因里希·罗门(HeirichRomme,1897—1976)强调:“自然法也包含实体性的、充实着内[10]容的规范。”譬如我们说,人有生命和财产的权利,这是“自然权利”,自然法需要形而上学地阐明,人为何具有生命权和财产权,法理依据何在。而在法学中则是将这种在自然法上得到阐明的“自然权利”落实于法律条款中加以确立和保护。同样,自卫权,也是基于“自然法”的自然权利,但自然法要从自然正当性阐明自卫权源自生命权,承认生命权就自然地要承认人有自卫的自然权利;法学则是要将自卫权落实于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所以,权利和法正如自然权利和自然法一样,虽然是同源同义,但同时又必须相对区分。尤其在黑格尔法哲学中,同样一个Recht,它在什么意义上表达的是“权利”,在什么意义上表达的是“法”,做出区分依然十分重要。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讨论的是“直接性”的法,因而是“自然法”的第一种含义,即“自在的”自然法,因其“直接性”和“自在性”,尚未将其包含的丰富的自然权利之内涵展开出来,所以就其为“法”而言,是“抽象的”,停留于单纯法概念的直接规定性。但作为“自然权利”而言,它一点也不抽象,它抽象掉的是人的具体规定:出身、身份、等级、贵贱等等,只要你是一个人,你就适用于这些基本的自然权利:自由权、生命权、财产和尊严权。所以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强调法的第一命令是“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这正是“抽象的人”,抽象的人所具有的同样的权利,就是黑格尔在“抽象法”部分处理的自然权利。不过黑格尔既不像他所批判的霍布斯、洛克等经验主义自然法学家,从假设的人的“自然状态”来推出自然法所要保护的人的自然权利,因为这种“自然状态”本身是人为的假设,其中作为法的规范性来源的东西,恰恰不是人的自然性,而是人的理性;同样,黑格尔也不像康德、费希特那样采取形式主义的立法方法,因为“形式主义立法”,恰恰不是“自然的”,而是“建构”的,所以,自然法的实体性内容——自然权利——无法作为事物之本性的理性规定成功地予以阐明。黑格尔就是这样以其自身的方式宣告了传统自然法的理性形而上学之崩溃。但是,如果我们过于强调黑格尔对传统自然法的批判而忽视他对传统自然法的继承方面,也不能准确把握黑格尔自然法思想。他对自然法的批判最主要的是批判传统自然法过于表面地甚至是“知性地”理解“自然”,从而忽视了“自然”除了直接性的“自然而然”之外,它还有“本性”“本质”的含义。因此,如果我们从“本性”“本质”的含义去理解“自然法”,那么,就无需假定社会状态之前的自然状态,而是要从人的自然性和人的自然之本质性这两方面来理解自然法。人有“自然性”,这是古典哲学都承认的,人的自然性即人身上的动物性和任性(Willkür),这是不可否认的,这正是人类社会生活需要“法”的强制性来调节的原因;但人的动物性恰恰不表现人的“本质”,因而动物性不是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恰恰是人类的合群性,即社会性。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说的就是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必须过“城邦生活”才能作为人类而存在。因此,古典和现代的自然法有一个共通的地方,都把人的“社会性”(或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政治性”)作为自然法的源头。被称作现代自然法之父的格老秀斯(HugoGrotiu,1583—1645)对自然法就做出了这样的规定:iuaturale[自然法]乃是正当理性的指示,它指出,一项活动,依其是否符合理性的[和社会的]自然,而内在地具有道德上的卑劣或道德上之必然性的性质;因此,这样的活动被自然[11]的创造者上帝所禁止或允许。正是这样强调“社会性”,从人的自然性中产生出来的理性规定,才作为符合人的社会性的规定,被称为“正当理性”,这种正当理性作为iuaturale[自然法],就既是“出于自然的法”,也是“自在自为地”作为“本质”和“本性”的自然法。因此,德国第一位现代自然法学家塞缪尔·普芬道夫(SamuelPufedorf,1632—1694)就是从人的社会性中来阐释自然法:这种社会性(ociality,ocialita)法律——教导一个人如何使自己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有用成员的法律——就是自然法。[12]虽然格老秀斯已经在用“社会性”来定义自然法,但在格老秀斯那里,社会性还不是自然法的唯一来源,他只是把合理性和社会性一起作为道德上必然的东西而定义为“自然法”,但他依然像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那样,把这种道德上必然的自然法视为上帝的准许之物,上帝才是真正的自然法来源。而普芬道夫不一样了,在他这里,上帝已经完全隐匿了,自然法体现的是人类“道德存在”方式的生命造化力量。因此自然法是作为具有动物性的人类过其本质规定的社会生活的法律,这样的“自然正当”的“天理”对人类不仅是法规,而且是人类自我造化和自我教育的手段:它“教导一个人如何使自己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有用成员”,这样的自然法不仅对个人,而且对人类的成文法就具有了“标准”和“典范”的意义:一切有助于社会性的事情都是自然法所允许的,违背和破坏社会性的事情都是自然法所禁止的。黑格尔的自然法当然继承了这些“理性法”传统,“社会性”是他刚开始思考“自然法”时就从费希特的自然法思想中领会到的一个[13]核心问题:相互承认的法权是人类社会性共存的前提条件,作为人类自然的社会性则表现为是否能够“相互承认”。到这里,我们就看清楚,从格老秀斯、普芬道夫到费希特和黑格尔一派的自然法跟霍布斯、洛克、卢梭他们的自然法在对人的“自然性”的解读上完全不同,社会性之“自然”是“本质”“本性”意义上的“自然”,它把合作、合群、相互承认作为人类共存的前提和基础,因而是人类类本质实现的生命力量之所在,基于此作为“伦理总体”的自然法既然能做出其“自在性”的阐明,“伦理总体”作为自然法的实现方式,也就成为自然法由自在(抽象法)、经过道德性的自觉(自然法的道德性在主体主观意志上的确认)自为而达到伦理性。但霍布斯自然法的立足点不是人的社会性而是自然状态下的原子化的个人的“自然人性”,狼一样的动物性,社会性只是理性契约的结果,而非人的自在自然性。现代政治哲学只重视霍布斯这一路,显然问题很大,它只能靠“契约”这一路径来人为地建构社会、政治和国家,却无法解释国家的自然性、历史性和伦理性。黑格尔第一次把自然法的“自然”不是作为一种状态、一个理性生发的点状物而是作为一种生命、一种发展的过程展示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直接性、否定性、肯定性不能仅仅作为僵化的逻辑三段论来把握,而是一种规范内在的生命由潜能到实现的过程,因而自然法可以经由抽象法、道德法和伦理法三阶段来呈现和实现自身的内涵。法的伦理性才是法和道德的真相(Wahrleit)这个之前从认识论上翻译为“真理”的概念,在黑格尔的这种具有实体存在论的哲学中更应该理解为“真实”或“真相”!从人类自然的社会性来理解自然法,一方面把西方古今政治哲学传统结合起来,不会导致现代政治哲学与古典的“断裂”,同时也不用借助形而上学的假定来虚构人的自然状态,把自然法理解和把握为人的本性的理性法,是以人有法权能力(Rechtfähigkeit)通过立法使自身从受“本性”(自然)支配状态中摆脱出来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有正当规范的法权状态这一“成人”过程为起点的。这一“自然状态”是每个人未成熟前,即未真正“成人”前的“实际状态”,无需假定,本然实存。因此“抽象法”的命令“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是一个严格的强制性“命令”,自然法本身的“命令”,而不能成为一个人的人,不可能有法权能力,没有法权能力的人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法权能力”的核心是以“普遍的自由意志”作为个人自然的任性的自由意志之立法的标准,因此,黑格尔的建立于自然法基础上的法哲学变成了以“普遍的自由意志”为范导和标准的普遍自由的实现过程,自然法在他这里变成了“自由法”。于是,正如霍耐特洞察到的,整个法哲学:黑格尔以晦涩的叙述方式所表达的如下思想:“普遍的自由意志”之“理念”规定了我们应该称之为“法”的东西的全部范[14]围。这是黑格尔面对传统自然法思想的崩溃而对自然法思想所做的一次根本的、真正具有现代性意义的彻底改造。三《法哲学原理》的整个论证思路,就是在自然法基础上把“普遍的自由意志”之实现作为“法”的理念之现实化的路径。贯彻在长达33节的长篇“导论”中阐发的一个主题就是:“法乃自由意志之达[15]在”,这是整部《法哲学原理》的主题。“意志”和“自由”被黑格尔看做相互内在而不可分离的东西,“正确被理解的意志就是自由,而自由只有作为意志实存着”(第21节),于是,“意志是这两个环节的统一:是在自身中反思并通过这种反思而返回到普遍性的特殊性——即单一性。这是自我的自身规定”(第7节)。这就指明了:如果只把自身主观的意志作为法,那么这种意志是不可能自由的,意志自由作为法必须促使意志回返自身反思,自身的特殊意志要能自由地“达在”,就必须解决与他人意志相协调,以“普遍意志”来为个体意志和共同意志立法。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把这种状况描述为[16]“普遍斗争”中的“世界进程”。所以,经过“反思”,“意志”从自在(aich)达到自为(fürich),形成了一种在“意志”和“自由”之外的第三者:“形式的普遍性”,即形式化自由的概念:“但是,这一形式的普遍性——自身没有规定而在上述素材中找到其规定性——的真理,乃是自我规定的普遍性,是意志、自由。”当然,这种作为形式普遍性的意志自由,依然还是“主观的自由”,即道德所实现的主观意志的法。“道德”之所以是一种“法”,是因为它将“抽象法”的意志在外部财产权、契约权中所“达在”的特殊意志之自由实现为意志本身内在固有的主观自由。德国哲学学会前主席赫伯特·施奈德尔巴赫对此评价说:“关键在于,意志的特殊性不能理解为某种从外部附加的东西,而是作为意[17]志本身固有的、内在的特殊化,首先是作为普遍的东西出现。”意志自由显然还不能停留在“形式普遍性”上,需要进一步将形式普遍性过渡为“实质的普遍性”,这样外部物权和契约权上体现的抽象法的意志自由和道德上的主观意志自由就都扬弃自身而过渡到伦理生活(家庭、市民生活和国家)中的法:伦理生活的法(简称伦理法),就是法作为普遍的意志自由或法以普遍性作为自身的无限形式,作为其内容、对象和目的而实现的自由,譬如,家庭就是两个个别的特殊意志为了一个普遍的目的“家庭”而形成的伦理生活。两个人的意志要自愿结合为一个普遍意志,才能形成其家庭的财产权和契约权,才能有各自对婚姻的道德责任,而家庭伦理生活的法,就是抽象法的财产权、契约权和主观意志的道德法结合为一个既有外部自由也有内在自由、既客观又主观的、既物质(家庭财产)又精神(相爱和家庭责任)的自在自为的自由法之实现。黑格尔在此意义上说,伦理法是抽象法和道德法的真理(法的真实理念之实现)。德国著名哲学家J.利特尔(J.Ritter)对黑格尔将自然法理解为自由之实现的学说做了如下的评价:凡自由成为法的概念之处,它就不再适合于在其可能的自在(Aich)中被把握,而要在其实现中来把握。在学院派的自然法理论中,自由只能被视为“自在地”属于人的本性,而当下自由已经历史地走出了“可能性”状态而成为现实的达在(zumaktualeDaei)。故而《法哲学原理》以“现实自由的意志”(Wille,welcherfreiit)为出发点,把“法的体系”作为“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第4节)来把握。因此它提供了这个能够将市民社会所立的法建立在其之上的规定性根据。《法哲学原理》在“理念的各个发展阶段”——私法、道德、婚姻、家庭、社会以及作为管理和统治的国家——相继处理的所有东西,便都属于自由及其实现的理论。当自然法的讨论从根本上至今也不能突破那局限于“自在的”或直接的自然存在这个关于人的本性的抽象概念时,黑格尔则相反地以在世界历史上发展起来的整个伦理的精神世界的联系来把握自由的现实化。他所理解的东西,是把同时代政治革命的自由原则与法权原则,不是依据应然和公设,而是具体地作为“世界历史状况”,[18]变成为一切合法的诸如政治的秩序之实体。于是,基于自然法之自在自由的法的意志,就过渡到在伦理生活的法和“世界历史状态”的法中具体实现的普遍意志自由的法。这样实现的自由就完全超越了“自然意志”的自由,而是“伦理自然”(DieittlicheNatur),这个“第二自然”之现实。在这里,我们用“伦理法”来论述“法哲学”整个Sittlichkeit(直译为“伦理性”法)部分“普遍自由意志”之“达在”的进程。Sittlichkeit这个概念在黑格尔这里,确实不是简单的一种限制人的自由的“外部伦理”,而是一种普遍自由意志的法。黑格尔自己说:“自由的理念在每个发展阶段上都有其独特的法,因为每个阶段都是在其自身规定中的一个自由的达在。当人们说道德、伦理跟法是对立的时候,那就是只把法理解为抽象人格的最初形式。道德性(Moralität),伦理性(Sittlichkeit),国家利益等每一个都是独特[19]的法,因为这些形态中的每一个都是自由的规定和达在。”因此,“伦理法”是理解黑格尔自然法即自由法之实现的关键,原因就在于,伦理法才是“自然法”内涵的“伦理自然或伦理本性”(dieittlicheNatur)的现实,只有理解了它与自然法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才能理解黑格尔说的“伦理法是抽象法和道德法的真理”。对于伦理法作为自然法之实现,黑格尔在第10节的“附释”中就曾这样说:“儿童是自在的大人,最初他自在地具有理性,开始时他是理性和自由的潜能,因而仅仅从概念上说是自由的。”自由能力(Freiheitfähigkeit)作为“潜能”存在于每一个儿童身上,儿童成人的过程就是这种自由潜能的成熟过程。法的理念是自由,但一开始只是作为“潜能”存在于自然法之中,在抽象法中,自由作为抽象的人格性在所有权和契约权中达在,那时还没有达到自为;通过道德,作为主观意志的法,自由在自我反思中获得了“自为”,尽管是主观的自由;只有在伦理法中自由才能成为现实的自由、实体性的自由,即作为自在自为的自由理念在伦理生活世界中完满实现的自由法。这种完满实现的步伐,就是“自由”作为“自然权利”而成为“自由法”这种辩证过程的体现。如同父母承担教育子女“成人”的责任一样,“法”理念的实现也带有一种“命令”,只不过这种法的命令,是通过“自然”既是“本性”也是“本质”(概念)的双重含义在由理念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以一种目的论的方式体现出来的。人的本质是自由,成为一个人意味着成为一个自由的人。自由在自然法上只是一种自然权利,但自由作为法的理念(本质)它要求或“命令”真正的人要实现其作为自由人的目标(目的),所以,自由通过其作为法的本质而成为自由法,既引导又保障和规范人从潜在的自由能力(自由权利)向自由人(本质)的实现。“你要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这是抽象法的第一个命令,通过这一命令,黑格尔的法哲学承担起了人类学的使命:法的理念之实现成为自然人向作为本质的自由人的自我造化过程。这一进程,不是单靠教育能完成的,而是人在参与社会生活、国家的公共政治生活和作为国家的公民与国家一起“参与世界历史进程”中自我造就的。自由人之自我造就的关键,在于人由单一人格的特殊意志向普遍意志的过渡。黑格尔认为制度、伦理、社会和国家的现实性正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这实际上就是把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动物”的学说通过法权人类学而变成现实,人性并非依本性实现为人,而是在城邦(社会和国家)中通过“伦理法”而实现为人。伦理法是自然法的实现,就是把“自然法”作为自在自由的潜在状态实现为伦理法的自由之现实状态。黑格尔这种“法权人类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尤其强调法作为自由的实现是同人类的伦理生活密切相关的。人一生下来就“被抛入”一个“伦理世界”,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原子化的个人”,而是从属于一个家庭、一种伦理关系。家庭生活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意志和自由能力,但不能教会一个人具有普遍的自由意志。普遍的自由意志之形成,是人参与到社会生活中,通过劳动的生产、交换、分配过程在与他人相识、碰撞、交流和互动中习得的,法在人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首要的教化作用。因为民法规定了人与人相处互动的自由的边界。越是善法,就越能引导和规范人们普遍自由意志的形成。但是,“市民社会”首先是人与人在经济上“相互需要”的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充分展示了社会生活的“自然性”,如果没有法的保障,它就是一个充满尔虞我诈与相互斗争的场所。所以对于黑格尔而言,它首先表现为“伦理性的丧失”(VerlutderSittlichkeit),个人的需要、权利和主观性在这里无限制地获得充分发展,因而是特殊性无限展开的场所,人们的意志当然都是为“特殊的意志”所主导,因而不可能是自由的。要使市民社会成为一个“伦理的社会”,需要法的规范作用。人的相互需要是“社会”的自然基础,单纯在这个自然基础上,产生不了社会性的法,社会性的法需要在这个自然基础上做出理性的规定,即既然人类相互需要,那么就必须相互承认对方为人,承认对方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从而确立理性的法律以确立相互自由和满足自己私欲的权利的边界。所以,里德尔说,“在这里对黑格尔而言,人的权利,被承认为人,是由‘思想’设立的,但这种‘思想’不再以假设的方式同可能的自然状态相关,而是内在于市民社会的现[20]实性,作为所有人从属于它的‘被教化的’等级的自由”。这样就导致自由“达在”于“等级”中了,但是,等级中的自由之实现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成为一种必然。不同的“等级”也具有不同的伦理品质,这是市民社会无法解决的不正义,这是另一种“特殊性”的发展,而“普遍等级”依然只是一个“中介”。因为“在市民社会中,普遍性只是必然性:在需要的关系中……法只局限于一个范围,仅仅与我所拥有的所有权的保护有关”(第229节“补充”)。即便在市民社会的“普遍等级”(警察和同业公会)中也只能做到关心“我的福利”“我的特殊性”。因此,作为普遍意志的自由的法,正义的法,只有在“国家”中才能成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对于这样一个“国家”理念,迄今为止依然充满着误解和不解,但我们必须说,黑格尔的“国家”绝不是任何一个前现代的国家,也绝不是任何一种极权的、专制的国家,而完全是一个现代的自由的国家。黑格尔自己说:“现代国家的原则具有这样一种惊人的力量和深度,把主体性的原则推向完成,成为独立的个人特殊性的极端,而同[21]时又使它回复到实体性的统一,于是在它本身保持这个统一。”这样的有机体的国家作为伦理理念(伦理法)的实现,宣告了自然法的契约论模型的破产,因为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把社会视为原子化个人契约的产物,而国家成为完全的人工物,导致了“自然社会”的未完成性;卢梭、康德的契约论同样把国家视为单个具有自由意志的理性存在者的个人的联合,因而国家不是自在自为有理性的东西,而是众多特殊意志的一个任性的偶然的联合,“国家”被等同于或混同于“市民社会”,因而无法作为真正自由的实现。黑格尔把国家作为伦理生活中的具体自由的现实性,这种具体的自由在于,个人的单一性及其特殊利益不但获得完整的发展,其权利获得自为的承认(如在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系统中那样),这时他们一方面通过自己过渡到对普遍东西的关切,一方面以对普遍东西的认识和意志而活动,以至于国家作为自由的实现不是根据众多单个主体的主观偏好,而是根据国家实体内在的普遍性和神性。这种神性无非就是国家本身作为“伦理精神”而存在。著名黑格尔专家WererMaihofer对此评价说:“不是自由出自于伦理,而是伦理来自于自由。如果伦理东西之外在与内在的实在性是在国家中,不过是在其直接的和间接的实存方式中,这就是一切伦理东西之实体:自由之概念的实[22]存,不仅是抽象的,而且是具体的,达到其世界性的现实。”这一切都只有从伦理法作为自然法即自由法的具体实现才能深刻地领会。也只有从自然法和理性法的关系,才能理解李育书这本书的主题。邓安庆[1]据笔者不完全收集,主要有以下研究黑格尔的重要著作翻译为中文出版:科耶夫:《法权现象学纲要》,邱立波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施奈德尔巴赫:《黑格尔之后的历史哲学:历史主义问题》,励洁丹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维尔纳·马克思:《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序言”和“导论”中对其理念的规定》,谢永康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查尔斯·泰勒:《黑格尔》,张国清、朱进东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特里·平卡德:《黑格尔传》,朱进东、朱天幸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洛苏尔多:《黑格尔与现代人的自由》,丁三东等译,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版;贺伯特·博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讲座:穿越意识哲学的自然和历史》,戴晖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科维纲:《现实与理性——黑格尔与客观精神》,张大卫译,华夏出版社2018年版;彼得·辛格:《黑格尔》,张卜天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松村一人:《黑格尔的逻辑学》,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霍尔盖特:《黑格尔导论:自由,真理,历史》,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皮平:《黑格尔的观念论:自意识的满足》,陈虎平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李秋零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马丁·海德格尔、英格丽特·舒式勒:《黑格尔》,赵卫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马丁·海德格尔著,古兰特编:《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赵卫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阿维纳瑞:《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朱学平、王兴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阿伦·伍德:《黑格尔的伦理思想》,黄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京不特:《黑格尔或基尔克郭尔》,金城出版社2013年版。[2]人民出版社目前已经出版了:《黑格尔著作集》第2卷:《耶拿时期著作集(1801—1807)》;《黑格尔著作集》第3卷:《精神现象学》,先刚译;《黑格尔著作集》第7卷:《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黑格尔著作集》第10卷:《哲学全书·第三部·精神哲学》,杨祖陶译;《黑格尔著作集》第16卷和17卷:《宗教哲学讲演录》I和《宗教哲学讲演录》II,燕宏远、张国良等译。[3]商务印书馆的《黑格尔全集》目前已经出版了:《黑格尔全集》第6卷:《耶拿体系草稿》I,郭大为、梁志学译;《黑格尔全集》第7卷:讲演手稿;《黑格尔全集》第10卷:《纽伦堡高级中学课程和讲话(1808—1816)》,张东辉等译;《黑格尔全集》第17卷:《讲演手稿I(1816—1831)》,梁志学、李理译;《黑格尔全集》第27卷第1分册:《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刘立群等译。[4]参阅AxelHoeth,LeideaUetimmtheit—EieReaktualiierugderHegelcheRechthiloohie,PhiliReclamju.Stuttgart,2001,S.14-15。[5]阿维纳瑞:《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朱学平、王兴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102页。[6]参阅邓安庆:《论黑格尔法哲学与自然法的关系》,《复旦学报》2016年第6期,第52—58页。[7]亦可参阅邓安庆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所写的“译者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8—30页。[8]Hegel,VorleugeüerRechthiloohie,EditioIltigBad4,fromma-holzoogVerlage,Stuttgart-Bad1974,S.76[9]参见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10]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08页。[11]HugoGrotiu,Dejureelliacaciliritre,Bk.I.cha.1.转引自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66页。[12]塞缪尔·普芬道夫:《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鞠成伟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3页。[13]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是在几乎同一个时间点表达出来的:康德完整表达其法学思想的著作《伦理形而上学》是1797年出版的,而费希特的《自然法权演绎》上半部分出版也是在1797年。可以说,费希特与康德的自然法思想是同一时间完成的,黑格尔在1802年完成其《自然法论文》,谢林在1804年出版《自然法新演绎》。[14]AxelHoeth,LeideaUetimmtheit—EieReaktualiierugderHegelcheRechthiloohie,PhiliReclamju.Stuttgart,2001,S.7-8.[15]我在《法哲学原理》的翻译中为了照顾与其他著作翻译的一致性,依然沿用之前的旧译法,把Daei译作“定在”,但这个词按照音译翻译为“达在”实际上能够更传神地表达其意义:作为存在之到达(dieAkuftdeSei),理念之达成(ZukommederIdee)的“实现”之义,所以在本文中,将之译成“达在”。[16]参阅《精神现象学》中“德行与世界进程”一节。[17]HerertSchädelach,HegelraktichePhiloohie,SuhrkamVerlagFrakfurtamMai2000,S.181.[18]JoachimRitter,MetahyikudPolitik,StuiezuAritoteleudHegel,SurkamVerlagFrakfurtamMai1969,S.264-265.[1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页。[20]MafredRiedel,BürgerlicheGeellchaftudStaateiHegel,LuchteradVerlag,NeuwiedudBerli,1970,S.46.[2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页。[22]MaterialiezuHegelRechthiloohie,Bad2,HergvoMafredRiedel,SuhrkamVerlagFrakfurtamMai1975,S.366.导论一黑格尔从未远去从黑格尔在海德堡开始讲授法哲学算起,已经两百年过去了。但正如当代德国哲学家卡西尔(ErtCairer)所言,“没有任何一种哲学体系能像黑格尔的形而上学那样,对政治生活起着如此强烈而持[1]久的影响”。与此同时,又如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BerardBaaquet)所言,《法哲学原理》“这本书被曲解的程度也许是除柏拉图《理想国》之外,任何一个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的著作都没有遭遇[2]过的”。就黑格尔思想在历史上的波折来看,“西方国家几度掀起‘黑格尔复兴’,随之而起的必然是强烈的批判浪潮,而以新的思想取[3]向收场。但每过一段时期,这只火凤凰又从灰烬中现身”。的确如此,黑格尔法哲学是当代政治哲学绕不过去的经典,在重大思想运动中,黑格尔一直在场。1.自由主义的批判黑格尔在世时,他的法哲学就遭到同时代自由主义思想家弗里斯(Frie)、洪堡(WilhelmvoHumoldt)等人的严厉批评。弗里斯说:“黑格尔哲学毒菌不是长在科学的花园里,而是长在阿谀奉承的粪堆上,到1813年止,他的哲学先是吹捧法国人,后来又为符腾贝格王室服务,而今则拜倒在了坎普茨爵士的皮鞭之下,对于这个托庇于狱[4]吏的预言家,不值得以科学的严肃性为武器。”在黑格尔逝世后不久,同时代的鲁道夫·海姆(RudolfHaym)在《黑格尔和他的时代》中就指责黑格尔为普鲁士辩护,是普鲁士的国家哲学家。虽然,这段时期的批评多集中在黑格尔和普鲁士王国的关系上,但总的说来,[5]“海姆的批评是富有成效的”。批评者的很多观点影响深远,黑格尔的官方哲学家形象成了很多人对黑格尔的第一印象。之后,“官方哲学家”似乎不再是批判重点了,批评者们开始批评黑格尔思想本身的“专制保守”内容。在19世纪末新黑格尔主义刚取得优势地位不久,自由主义者霍布豪斯就开始了对黑格尔的批判。他认为黑格尔的国家观企图证明自由和法律是一致的,借以削弱民主的原则,想用纪律观念削弱平等的原则,要使个人成为国家的一[6]部分,以此削弱人性的原则。霍布豪斯进而认为黑格尔是与16世纪以来欧洲的民主观念与人道主义思想根本对立的,是导致政治专制和军国主义的理论根源。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也写道,“黑格尔的国家学说——这样一个学说,如果承认了,那么凡是可以想象得到[7]的一切国内暴政和一切对外侵略都有了借口”。“二战”之后,波普尔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还梳理出一条所谓的从卢梭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的极权主义暗流,认为这条线起源于柏拉图,主张建构神权国家;伯林在《自由及其背叛》中的评价稍显“中肯”,认为包括黑格尔在内的一批特定的近代思想家,“他们都探讨过人类自由问题……而且自认为是他们所谓真正自由的最真诚的捍卫者,……然而,到最后,他们的学说却与通常意义上的个体自由或政治自由相[8]抵”。可见,在自由主义学者心目中,黑格尔的专制保守形象可谓不可撼动。2.激进革命学说的溯源与“官方哲学家”或专制保守之批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代激进主义、左派学说也高度关注黑格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宣称从黑格尔法哲学中受到了积极影响,是黑格尔影响了他们的革命学说。恩格斯曾说过:“黑格尔本人,虽然在他的著作中相当频繁地爆发出革命的怒火,但是总的说来似乎更倾向于保守的方面;他在体系上所[9]花费的‘艰苦的思想工作’的确比他在方法上花费的要多。”列宁在总结马克思主义思想来源时也说:“马克思并没有停止在18世纪的唯物主义上,而是把哲学向前推进了。他用德国古典哲学的成果,特别是用使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黑格尔体系的成果丰富了哲学。这些成果中最重要的就是辩证法,即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这种学说认为反映永恒发展的物质的人类认识[10]是相对的。”直至20世纪,激进主义、左派思想依然非常看重黑格尔的理论资源,20世纪法国左翼的重要代表阿尔都塞就提出:“黑格尔哲学也可以被培养出一种‘批判的革命哲学’,这种哲学不但对封[11]建制度提出疑问,而且对……资产阶级秩序提出了疑问。”而且,在很多左派运动中,也会见到黑格尔的影响,很多左派学者通过研究黑格尔,阐释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思想,或提出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的武器,或主张黑格尔革命学说,或倡导承认的斗争,黑格尔为这些左派、激进学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理论资源。3.国家主义的吹捧19世纪下半叶起,西方思想界出现了新黑格尔主义的兴起,但有意思的是,新黑格尔主义居然首先兴起于一向以自由自诩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之中,之后才返回到黑格尔的故乡。“19世纪末年,在[12]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到20世纪初,新黑格尔主义已然经英国传出而广泛流传于德国和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者们纷纷打出复活黑格尔的旗号,在涉及国家与个人关系的问题上,他们都吸取了黑格尔体系化的方法,特别强调国家的重要地位。比如,著名的新黑格尔主义者格林(ThomaHillGree)从没有国家就没有个人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或国家才是个人存在的前提,一个人要完善自己,就不能游离于社会或国家之外,而要投身于社会国家之中。另一位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将国家看作个人自由的保障,国家是对个人具有最高权力的最终目的,个人的最高义务就是做国家的成员并服从国家。这些观点正确地抓住了黑格尔政治学说的一些方面,但也给黑格尔政治学说的传播带来了严重后果。20世纪上半叶,当新黑格尔主义传播到德国、意大利的时候,“国家至上”就或多或少为各国当权者所用了。“当时各国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遭遇到了深刻危机,将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理想化和神圣化的理性主义传统受到了严重挑战。各国统治者纷纷要求强化国家机器。他们往往把自己当作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化身,并在‘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口号下使社会受他们控制。反映在哲学上,他们不满意强调原子式个体的传统经验主义,[13]而对强调整体、绝对的黑格尔主义产生兴趣。”黑格尔法哲学在这些国家虽受到追捧,尤其受到当权者的追捧,但这对于黑格尔法哲学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因为黑格尔学说和德国、意大利极权主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另一方面,它进一步激化了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对黑格尔哲学的反感,在20世纪中期,黑格尔哲学再次跌入冷宫。4.20世纪下半叶的复兴正如卡西尔所言,“他(黑格尔——引者注)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体系首先被看作是他的体系的最坚固的堡垒,然而恰恰在这方面,他的体系易于受到最为猛烈、最为致命的攻击。在一阵短暂的攻击之后,这些攻击似乎已经奏效。然而,黑格尔主义不是在逻辑思想或形[14]而上学领域,而是在政治思想领域获得了再生”。20世纪下半叶以来,黑格尔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再度强势复兴,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来解读黑格尔的法哲学。有学者从承认问题来研究黑格尔法哲学,比如德国哲学家霍耐特从黑格尔《伦理学体系》《实在哲学》等早期著作入手阐发黑格尔的承认思想,归纳出爱、法律、团结等三种承认的模式。查尔斯·泰勒提出“承认的政治”,阿佩尔(Karl-OttoAel)、哈贝马斯提出的“商谈伦理学”“交往理性”也多从承认角度入手,并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资源,为解决现代社会的理论争端寻求出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大批被冠以社群主义称号的学者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同时,也纷纷从黑格尔法哲学那里吸取理论资源,发掘吸收黑格尔对原子个人的批判与伦理国家的思想。总体而言,在20世纪以来的黑格尔哲学复兴过程中,法哲学中几乎所有重要的主题,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在此意义上,当代政治哲学所研究的诸如“承认”“规范性”“社群”“主体间性”“自由主义”“古典政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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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左文钢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图表解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手册试读:前言当前,现代化企业正向着集机械、电子、液压、光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材料科学、管理学等学科最新成就为一体的方向发展着。企业更加注重精密化、信息化、全球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与此同时,企业对设备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设备生命周期管理,设备管理的目的不再局限于降低成本、节约能源,而是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从而为企业增加效益,为社会尽到一份责任,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管理要依托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而设备管理本身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设备管理体系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之中。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一定离不开设备管理。设备是给企业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必要装备和手段,而设备管理工作正是为了把这个装备和手段最大化、最科学地用于为企业的生产产品服务,为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价值。从企业退休后,笔者在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继续做设备管理工作,并被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特聘为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在笔者从退休至今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工作关系,到全国各地200多个企业进行设备管理工作的调研、学习,其中包括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煤炭、天然气、电子、服装、交通等行业的企业。笔者到过的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也有一部分是民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许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还很不扎实,存在许多短板和瓶颈,特别是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还很欠缺。甚至,有些企业的设备管理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这就需要我们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者,要看到自身的不足,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企业文化,把设备管理工作做好,特别是先把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做扎实。逐步完善设备管理体系,使设备规范管理在企业规范管理中成为一个亮点,并且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不断进取、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管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还是“工业4.0”,以及大数据在企业的应用,企业都离不开设备管理工作,更离不开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都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工作要引起企业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企业管理离不开“人、机、料、法、环、测和信息”,一个企业如果对设备没有管理好,那么,这个企业就谈不上“做大做强”,甚至连生存都会出现问题。企业是否重视了设备管理工作,就要看这个企业是否把设备管理工作及设备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方法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了,是否把设备管理工作变成企业员工的行为了,是否坚持走在设备管理的创新路上了。本书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基础工作及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体系入手,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开始,将设备规范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由浅入深地进行了论述,内容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同时,将不同行业的各类型企业的案例与实际工作结合在一起,以加深读者对设备管理工作的学习、理解和实践应用。本书的基本特点:1)全书共9章,即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设备生命周期前期无形与有形规范管理、设备全面生产维护规范管理、设备规范润滑精细化管理、设备技术状态规范管理、设备技术维修规范管理、设备备件规范管理、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规范管理、网络信息化与设备管理,这些内容贯穿了整个设备生命周期的全过程规范管理。2)全书多处引用了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的管理学说,以此来加深我们设备管理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并与企业自身的特点紧密结合。3)书中多处引用了阿尔伯特·哈伯德《自动自发》一书中的生动语言和思想来激发设备管理工作者热爱自己的工作,同时激发设备管理工作者对工作的热情和渴望。4)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地统一起来,以大量笔者亲身经历过的、亲身体验到的,或者发生在笔者身边的案例,来说明每一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深入得更好,如何把握好设备管理工作的实践与创新。5)为了更加清楚、更加具体地说明设备管理工作者如何进行各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书中设计和采用了大量的图和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和概括,以便于读者加深理解和便于应用。6)书中所举的案例大都是笔者本人亲身经历和切身体验到的经验和教训,读者可以从中吸取其精华,在自己的设备管理工作中多一些思考,少走一些弯路。本书的基本结构:第0章叙述了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说明了现代设备管理思想,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概括地回顾了国内外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简述了当前一些先进的设备管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第1章叙述了设备生命周期前期无形与有形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前期无形管理方法,设备投资经营规划管理程序与效果,设备招投标管理,设备选型方法,设备前期有形管理方法,以及设备前期无形与有形信息管理的实践。第2章叙述了设备全面生产维护规范管理中的设备维护管理与考核方法,设备使用管理程序和岗位责任,设备维护管理流程和案例,设备事故及处理管理方法。第3章叙述了设备规范润滑精细化管理的主题,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设备润滑工作管理规范,设备润滑标识和看板管理方法,设备润滑油和辅助用品管理方法,设备润滑油应用管理,设备润滑油代用和添加剂应用管理,设备润滑方式与方法,以及设备润滑状态监测管理方法、设备润滑系统故障分析方法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润滑工作。第4章叙述了设备技术状态规范管理,包括设备技术状态管理的实践,设备技术状态检测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监测管理,设备状态诊断技术管理的实践等内容,还包括了设备状态诊断技术的信息化管理。第5章叙述了设备技术维修规范管理,包括设备技术维修管理方式,设备技术维修计划制订管理方法,设备技术维修评价,网络计划技术在设备技术维修中的实践,设备维修技术工作的实施管理,涵盖技术维修信息化管理方式。第6章叙述了设备备件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备件分类管理和工作流程,设备备件技术管理,设备备件计划与市场信息管理方法,设备备件经济管理方法,以及设备备件管理模式等内容。第7章叙述了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规范管理,包括设备实物形态与固定资产管理方法,设备分类管理方法,设备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动态管理方法,其中涵盖了网络信息化实现设备资产动态管理方法。第8章叙述了网络信息化与设备管理,包括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PMIS的基本方法,PMIS设备资产和维保管理流程,PMIS质量管理的实践,PMIS物料管理流程,其中涵盖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案例。本书的适用范围:本书适合各类型企业高、中、基层设备管理者学习使用,适合作为大专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辅导用书,也适合作为接受设备管理各阶层管理者的教育、培训用书,还可以用于辅导企业设备管理体系工作的实践。关于本书:退休后笔者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编写一本关于企业设备管理方面的书,“搞了30多年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技术维修工作,对这个工作应当有个总结,更重要的是应当给我们的企业、给我们的社会留点什么!”这是笔者真实的想法,也是支持笔者写这本书的重要基础。从第一次编写本书的大纲开始,到第1稿的完成,再到多次大面积地修改,最后到全书编写完成,共花费了4年多的时间。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还得到了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朱家秦以及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本人水平有限,书中一定会有许多缺点或者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左文刚卷首语当你的一种好奇促使你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一种掌握设备管理知识的渴望在你的脑海里油然而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只是古人的经验,它也一定是当代所有企业与设备有关联的人不可遗忘的真正财富。如果在你翻开本书每一页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又有新的知识进入自己心扉了,或者看到了自己过去掌握的知识在这里又有了总结,由此触发了你要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再做一番事业,作为本书的编著者,我真的感到欣慰了。——左文刚第0章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和创新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它的设备管理工作一定会是注重设备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科学管理,会在规范上下功夫,也一定是不断创新、生动活泼、富有朝气、天天向上的。说到设备管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者会有一种“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的感觉,在这部分人当中,绝大多数是非常热爱设备管理工作的,但他们其中有些人又不知道如何去做才是企业最需要的。设备管理人员往往被企业生产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所干扰,因设备管理工作不尽如人意,而成为企业生产任务完不成或者完成不好的“充分理由”。应当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手段,把设备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运用到工作中,这是我们每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尽的责任;这个责任是我们每天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境界,如果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更加努力,就会把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出色。美国著名出版家和作家阿尔伯特·哈伯德在他的《自动自发》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敬业表面上看起来有益于公司和老板,但最终受益者却是自己。当我们将敬业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他又说:“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尽心尽责,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求得不断地进步。这不仅是工作的原则,也是人生的原则。如果没有了职责和理想,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无论你身居何处(即使在贫穷困苦的环境中),只要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最后就会获得经济自由。那些在人生中取得成就的人,一定在某一特定领域里进行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前,企业正向着集机械、电子、液压、光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材料科学、生物科学、管理学等最新成就为一体的方向发展着,企业更加注重精密化、信息化、全球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与此同时,企业对设备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设备生命周期管理,设备管理的目的不再局限于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更是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从而最终为企业增加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设备管理这个领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使是在“工业4.0”“互联网+”及“中国制造2025”的时代,设备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仍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企业管理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企业文化的背景下,由企业各阶层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企业的人、财、物、信息、技术,或者说对人、机、料、法、环、测和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而设备管理又必须依托企业管理。如果一个企业不重视设备管理,那它就是不重视企业管理,如果连企业管理都不重视了,那么这个企业还有可能生存下去吗?设备管理工作案例:我曾经到过一些企业进行过设备管理工作的调研,不止一次地听到有些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甚至包括一些企业的中层领导干部都在抱怨:“现在的设备管理工作太难搞了,生产任务完成不了,一切都要怪罪于设备出了问题。”在一次与企业进行座谈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设备管理工作主要难点在哪儿?”一位管理干部说:“企业的高层领导重视的是生产,设备管理是辅助部门,辅助部门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难道他们不知道生产离不开设备?设备如果管理不好,生产能搞好?”我又问。“怎么不知道,但他们认为设备出了问题就是设备管理问题,设备不及时修理好就要影响生产,管理好设备是应该的,出了问题是不能耽误的。”另一位设备管理干部这样说。还有的人说:“在企业总结会上,只要企业领导不批评设备管理部门,就是对设备管理部门的表扬了。”这就是当前在一些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不管是抱怨还是批评,设备管理工作是不能放弃的,要按照企业的目标去卓有成效地进行管理,去为企业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他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应该贡献什么才能大幅度地提升我现任组织的绩效和成果?”他强调的是责任。设备管理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之中。不管它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无论它规模的大小,都离不开设备管理。可以说,设备是给企业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必要装备和手段,而设备管理工作正是努力把这个装备和手段最大化、最科学地用于为企业服务。同时,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同样也担负着一种社会责任。0.1现代设备管理思想设备管理工作所面对的是各种类型、五花八门的设备,这些设备是设备管理人员包括设备维修人员所要研究的对象。一个企业,它可能从事的是地质矿产、钢铁冶金,或者是机械制造、交通运输,也可能从事的是石油化工、煤炭工业、天然气矿产,又有可能从事的是印染纺织、烟草工业、邮政通信、生活服务等,乃至在国防工业领域、高科技领域等都离不开设备。所以说,设备是提高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工具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如果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大批现代化的先进设备,一名设备管理者,仍然采用古老落后的设备管理思维和方法,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创新地对这些设备进行管理,那就好像把现代战争使用的导弹挂在古战场的马车上,后果必然是毁灭于现代战争的汪洋大海。这里的“导弹”好比是现代先进的设备,而“马车”就好比是古老、落后的设备管理方法。彼得·德鲁克在他的《管理的实践》一书中用这样一段论述来说明创新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在企业发展进程的任何阶段都能发现创新,它可能是设计环节上的创新、产品及营销方法的创新、价格及客户服务的创新、管理机制或管理方法的创新。它是一张让生意人可以承担新风险的保单。”设备管理者如果没有搞清楚管理设备的目的是什么,就好像上面所说的马车和导弹的关系一样。这并不是无稽之谈,在现代化的企业中,这样的设备管理者和设备管理思想仍在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工作中体现的仍然是用落后的思维、落后的方法,而缺少管理创新,用着落后的方法,管理着企业现代化的设备。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不能总是在落后的、被动的、无创新的状态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着。显然,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一定是长期的,是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因循守旧,是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的。创新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主要的战略之一。同样,创新也会给设备管理带来生机和希望,创新要贯穿于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各个环节。0.2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实践我们在进行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同时,要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并以环境保护为前提。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者应当谋求设备生命周期费用最经济为条件,努力做到充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率,取得最佳的设备投资效果。设备管理工作的范畴不仅包括对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管理,而且还包括对设备的经济管理。从系统管理的概念出发,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子系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管理离不开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又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且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图0-1所示。图0-1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设备全过程规范管理,就是对设备全生命周期中全过程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管理。它不仅涵盖了设备管理的全部内容,而且把设备规范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贯穿于设备一生的全系统的规范管理中。“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会把大量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到企业管理过程中,致使智能生产不断出现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具有高度自动化、高度信息化和高度网络化三大特征。这三大特征将导致企业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形态发生变化,员工的角色也将发生较大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要具备新知识或新技能。尽管如此,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设备规范管理知识一点儿也不能少!0.3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0.3.1国外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有四个主要阶段,如图0-2所示。图0-2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将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进行分解,见表0-1。表0-1国际上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时间段(续)0.3.2我国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我国设备管理工作的发展内容也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如图0-3所示。图0-3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将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四个阶段进行分解,见表0-2。表0-2我国设备管理工作发展的时间段(续)0.4设备管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设备的技术进步正朝着集成化、高速化、精密化、自动化、流程化、综合化、计算机化、技术密集化等方向发展着。可以想象,如果运用落后的理念和方法,对先进的设备进行管理,那给企业带来的不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而是企业发展路上的障碍。正如前面所说的,用马车挂导弹,即便是使用最上等的马车,也仍将被历史所淘汰。比尔·盖茨非常喜欢自己公司宣传企业文化的一条内容:“每天早上醒来,想想王安电脑,想想数字设备公司,想想康柏,它们都曾经是叱咤风云的大公司,而如今它们也是烟消云散了。有了这些教训,我们就常常告诫自己——我们必须要创新,必须要突破自我。我们必须开发出那种你认为值得出门花钱购买的Widow或Office。”0.4.1设备预知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预知维修(PredictiveMaiteace,PM)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这种设备维修方式起初依赖于早期计算机系统及其与之相对应的软件系统来评估设备各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设备预知维修管理体制案例: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初期,机械制造领域的数控机床从NC系统到简单的CNC系统只具备简单的自诊断功能,检测系统和传感器装置的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只能依赖于当时CNC系统相应的软件系统和简单的检测仪器来诊断设备的技术状态和设备故障的初始现象。所以,在当时这样的技术条件下提出了设备预知维修体制的管理方法,来预先诊断和判断设备的技术状态。这在当时也解决了不少设备的故障问题,因此预知维修管理体制在设备管理的进程中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尽管设备预知维修管理体制有它的局限性,但它毕竟向传统的、以时间为基础的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非常盛行的设备预防维修体制提出了挑战,并将传统的设备预防维修方式进行了彻底的变革。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类设备检测手段的涌现和不断进步,设备预知维修体制出现后没多久,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开始建立更为完善的状态维修的设备管理体制。0.4.2设备状态维修体制的实践运用设备状态维修为基础的管理体制(CoditioBaedMaiteace,CBM),是相对事后维修体制和预防维修体制而提出的,可以说,状态维修是在预知维修的基础上发展和建立起来的,设备状态维修是预知维修更高一层的设备维修管理模式。设备状态维修在国际上已经被广泛应用,目前我国也正在企业中大面积推广和应用。经过不断实践,设备管理中的状态维修体制在当前是一种科学的、适合企业的设备管理模式。设备状态维修管理体制案例:对任何类型的设备,检测人员都可以利用各种简单或复杂的技术状态检测仪器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实时监控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微小变化,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功能数控设备除了具有较强的自诊断功能外,还可以配备技术状态监测系统,并通过计算机对设备进行自动故障检测。除此以外,还可以对设备的机械传动进行监测分析,对液压系统、气动系统进行状态监测分析等。图0-4所示为设备状态维修诊断系统的示例。图0-4设备状态维修诊断示例系统图设备状态维修就是当设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劣化或功能失效后所实施的维修。设备状态的劣化或功能失效,是由被检测设备状态参数的变化反映出来的。设备状态维修中的状态监测,实际上是对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整体或局部物理现象的变化进行的监测和检测,目的是随时监视和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收集、分析和处理设备技术状态变化的信息,以求及早发现或预测设备功能失效和出现故障的原因,掌握设备劣化或功能失效的规律,适时采取故障维修的对策或方法,以此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状态维修,要求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适时地对设备进行各种参数的测量,随时反映设备的实际状态。所测量的设备参数可以在足够的时间内提前警示或提示,以便采取适当的维修方式和措施对设备进行调整和修理。0.4.3设备可靠性维修体制的实践运用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ReliailityCeteredMaiteace,RCM)是以最低的设备维修费用保持设备可靠性的维修方式。它是从分析设备零件的可靠性、设备故障模式、设备故障影响入手,对不同设备维修对象(如设备系统、设备部件)的不同故障模式和故障影响,采用不同的设备维修方法的管理模式。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体制案例:运用设备可靠性维修管理模式,对加工中心设备出现故障的后果进行结构性评价,以及对加工中心设备维修方法进行选择可参考图0-5所示的内容。我了解的一些企业在进行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平衡计分卡管理的同时,在设备管理工作中也尝试着运用可靠性维修进行管理。他们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设备的可利用率。图0-5加工中心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方法0.4.4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中的应用公式见表0-3。表0-3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中的应用公式设备利用率是反映设备工作状态及生产率的技术经济指标。设备利用率实际上是设备在数量、时间、能力等方面利用程度的量化。它包括:①设备数量利用指标,主要是设备制度台时利用率(实际开动台时与制度工作台时之比),设备计划台时利用率(实际开动台时与按计划班次可开动台时之比);②设备能力利用指标,主要是设备综合利用率。而设备负荷率是实际生产量与设备标准生产能力之比。运用设备利用率维修的管理体制(AvailailityCeteredMaiteace,ACM)是企业把设备利用率放到设备维修方式的首要位置来制定设备维修策略的维修管理模式。它把设备维修方式分成不同的维修类型,有定期维修、状态维修、事后维修、机会维修和改善维修,具体内容见表0-4。表0-4设备利用率维修的主要内容(续)0.4.5全面生产维护体制的实践(1)全面生产维护体制的发展进程全员生产维修体制(TotalProductiveMaiteace,TPM),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正式提出来的,当TPM全面进入我国以后,有人将其与我国企业现状和具体实际相结合,将TPM称之为全面生产维护体制。TPM的发展概况如图0-6所示。图0-6TPM的发展概况(2)TPM的思想和理念TPM要求做到追求经济性,控制全系统,员工对设备的自主维护,即通过全面维护预防和全面预防维护以求最终达到全面改善维护的目的,如图0-7所示。图0-7企业员工对设备的自主维护TPM的预防哲学就是要确立预防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的条件,即要分析可能造成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的相关问题,防患于未然;要排除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心理上的缺陷;要排除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劣化;要消灭设备的慢性不良;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最终达到设备效率最大化的目的。TPM的预防哲学如图0-8所示。追求TPM的“0”目标,即追求设备的“0”缺陷(ZeroDefect,ZD);TPM的全员参与,以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企业成果最大化。图0-8TPM的预防哲学(3)TPM自主维护工作的定义和目的1)TPM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工作的定义。TPM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工作是以企业制造部门为中心的生产一线员工的重要工作,是指生产一线员工以主人的身份,对“我的设备、我的区域”进行保护,维持和管理,实现企业生产处于理想状态的自主工作。自主维修或自主维护是TPM工作的灵魂。2)TPM自主维护工作的目的。①人的方面。为企业培养理想的员工,即培养强大的有实力的作业能手。②物的方面。实现理想的生产现场,即所有员工都能发现并纠正设备的缺陷及故障点。(4)设备综合效率设备综合效率(OverallEquimetEffectivee,OEE)的基本含义见表0-5。表0-5OEE的基本含义(续)TPM在企业管理和生产实践中也在不断地进行改进、发展,这里我们把TPM的理念、方法整理归纳如下:①着重于企业生产现场的设备管理。②以提高企业生产率为目标。③以企业全系统的预防维修体制为载体。④以企业的全体人员都参加为基础。⑤全过程规范的全员生产维修或全面生产维护体制。TPM工作在经过30余年的发展之后,又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它体现在TPM的5个特征上,见表0-6。表0-6TPM的5个特征经过不断发展,TPM在原来5大支柱(员工个人提高、计划预防维修、PM管理系统、企业教育与培训、员工自主维护)的基础上,增加了质量维修体系、管理不断改进、安全健康与环境,成为8大支柱,如图0-9所示。图0-9TPM的8大支柱TPM的文化内涵就是由不断地调动人的资源和潜力开始,达到团队合作精神。团队合作是一种氛围,也是企业的一种文化,是人们追求的企业愿景。0.4.6开展TPM的阻力与对策案例我曾经应邀到一个企业调研TPM工作,在调研中,有一位基层领导对我说了他的心里话,他说:“TPM在我们企业已经推行有几年的时间了,但是这项工作很难开展,根本搞不下去,阻力太大!”通过调研工作,并与相关人员座谈,我们认为,TPM工作开展不下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1)企业高层领导不够重视,思想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2)TPM没有融入自己的企业文化之中。3)TPM没有与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而是生搬硬套。4)把TPM只作为设备管理部门要开展的工作,而没有放在企业管理工作之中,所谓全员只是表面现象。5)把TPM作为一种任务,对企业的发展没有危机感。6)企业的各阶层领导把TPM作为一种“秀”来“做”,自然没有生命力。7)对员工的培训不够。开展TPM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应当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地进行改进,坚持不懈地长期开展下去。开展TPM工作一定要以6S管理为基础,要与设备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这样做了,就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0.4.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实践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方式(RikBaedMaiteace,RBM)是基于在设备维修工作中,对设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制定出相应的设备维修策略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以对设备或设备的零件、部件进行处理时可能出现的风险为评判基础的设备维修策略管理方法。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方式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进行表达:式中F——风险,即设备维修造成的风险;E——后果,即对健康、安全、环境等造成的危害;a——概率,即故障出现的概率。式(0-1)中的设备维修后果是指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对维修及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对生产环境、社会环境的危害,还包括设备本身、使用材料、使用备件的损失,以及影响企业生产和服务的损失等。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所面对的问题见表0-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工作流程如图0-10所示。表0-7设备风险分析维修所面对的问题图0-10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工作流程图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特点见表0-8。表0-8设备风险分析维修体制的特点我们在开展设备风险分析维修管理工作时,要与企业开展的设备维修体制(如设备状态维修体制、设备利用率维修体制、设备可靠性维修体制以及全面生产维修体制)工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设备风险分析维修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起来,不至于理论与实践脱节。0.4.8“互联网+”与企业设备管理“中国制造2025”给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思路,互联网+设备管理可以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某些瓶颈问题,使设备管理工作适应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把设备实物形态管理、前期管理、全面生产维护管理、技术状态管理、润滑管理、备件管理、技术维修管理等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高度柔性化、个性化以快速响应市场。图0-11所示的互联网+设备管理会把设备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管理平台。实际上许多企业已经这样做了。图0-11互联网+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工作与社会的各项活动一样,是与信息及数据的创造、传输和使用直接相关的。信息技术的每项突破都在逐渐打破信息及数据与其他要素的耦合关系,增强流动性,从而扩大使用范围并提升使用价值,最终提高经济和社会的运行效率。数据除了作为必要成分驱动业务外,数据产品的开发更是为获得数据财富开辟了新的源泉。经济领域海量数据的积累与交换、分析、运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知识,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率的提高,为充分挖掘数据要素的价值提供了超乎寻常的力量。互联网+设备管理中的设备管理就需要大数据的支持,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由大数据组成的。互联网+设备管理与大数据的关系如图0-12所示。设备管理中的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与大数据的关系如图0-13所示。图0-12互联网+设备管理与大数据的关系图0-13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与大数据的关系0.4.9可穿戴智能设备与设备管理工作的实践可穿戴智能设备,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穿戴于人身体上的智能设备。这些智能设备能够融合多媒体、无线通信、微传感、柔性屏幕、定位系统、虚拟现实、生物识别等最前沿的现代技术。此外,可穿戴智能设备还能通过结合大数据平台、智能云、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对与人体有关及与人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一切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反馈。可穿戴智能设备可以是眼镜、手表、手环、项链、帽子、服饰、鞋子、袜子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物品,如图0-14所示。它不同于手机、平板电脑这些智能移动设备,平板电脑只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附属品,而可穿戴智能设备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人们生活、工作的一部分。可穿戴智能设备不但会在设备的点检、检修、状态监测等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也一定会在设备管理工作的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穿戴智能设备必将在现代企业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它的价值,它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可以想象,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也必将在可穿戴智能设备的影响下而发生深刻的变化。图0-14可穿戴智能设备0.4.10大数据与设备管理的实践智能制造与大数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智能制造中离不开各种类型的大数据,而大数据又在为智能制造提供各类应有尽有的信息和为人们所用的各种类型的大数据。大数据思维是指一种意识,如果我们把设备管理中的大数据处理得当,就能为设备管理人员解决问题提供答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数据不一定是很大的,而这些数据对我们一定是有用的。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包含着大数据。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由许多信息组成,而这些信息可以来自方方面面,而方方面面的信息都包含着我们所需要的大数据。自制设备中,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调、验收到生产运行、预防维修、维修实施、技术改造,再到点检、状态监测、日常维修直到报废更新;外购设备中,从规划、调研、选型、招标、采购安调,到生产运行、预防维修、维修实施、技术改造,再到点检、状态监测、日常维修直到报废更新;每个环节都会采集和汇总出大量的信息,可从这些信息中提取为人们所用的大数据。由图0-15可以看出,设备管理的所有信息都会形成为人们所用的大数据。图0-15设备管理到大数据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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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注会报名入口是什么?想要报名注册会计师的同学注意啦,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已经公布,赶快进入备考状态吧,高顿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官网报名入口的资讯,感兴趣的同学来看一看吧。下面就和高顿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报名官网入口和考试的相关信息是什么吧!一、泉州注会报名入口是什么?泉州注会报名入口分为移动端报名和PC端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想要通过PC端报名的考生可以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caexam.cica.org.c)”进行报名,初次报考的人员须先进行注册。通过移动端报名的考生,可扫描中注协的报名简章或网报系统首页的二维码,或通过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二、注册会计师答题有哪些技巧?注册会计师答题也是需要技巧的,毕竟考试的时间有限,我们如何在有限时间里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呢?如下是高顿小编的几点建议:1、时间要分配好。注意时间分配也是答好注会的关键,平常在做题的时候要养成习惯,要经常定时来完成题目,这样考试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紧张,会感觉跟平时一样。2、不要在一道题上花费太多时间。遇见不会的先放下,做下一道题,在做完所有题后,时间上允许的话在做不会的题,这样能保证会的题都答上,不会出现丢分的情况。3、做完练习题看解析。做完题目要进行批改,做错的题目要看解析弄懂,然后积累到错题本上,记住解题思路。三、ca考试要求几年通过?ca考试作为国内财会界最高端的考试,难度非常大是众所周知的。大多数考生是做不到一年内通过全科的,按往年数据来看,百万考生中,只有20个人能一年通过6科。所以,考生可以有连续五年的时间去准备,只要在连续五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即视为通过ca考试专业阶段。通过专业阶段后,才可以报考综合阶段,综合阶段的试卷一、试卷二需要在同一年通过,报考时限没有要求。...

    2022-04-03 注册会计师高顿 注册会计师 高顿辅导教材怎么样

  •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难易程度了解!如何进行主观题的答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马上就要开始报名了。你心里有什么科目吗?你知道考试的难度吗?以下是高顿小编为您整理的所有科目的相关信息。有需要的学生可以继续阅读!1.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难度排序!有人抱怨注会6科太难了,之前没有相关基础,都不知道该如何规划每年的备考顺序?比较难。和局可以说很重的理论性。你会觉得它的内容很难理解,很多专业术语的表达让你不明白是什么。它的考点很清楚,但都是独立的。需要多思考,不限于教材。首先,这个部门的公式特别复杂。复习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容易。但是你需要记住公式,因为这门课需要计算很多东西。公式很重要。复习方法是把握宏观框架。第一次学习会发现公式很多,看似很难,但不要放弃,坚持下去。其实这部分比较容易,因为理论知识点多,记忆知识点多。但是考试比较灵活,综合性比较强。有时候我觉得我没有拿到我背的部分。其实这就是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当然,考试的时候要注意把握时间,因为考试时间很紧,尽量把试卷写满。比较零的知识点简单二、答题步骤是什么?三、ca考试有效期是多长?ca考试专业阶段的6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专业阶段考试单科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ca综合考试阶段的两个科目,单科满分50分。...

    2022-04-02

  • 注会考试题型和分值是多少?考生如何答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科目是什么?问题类型和分数是多少?考生应该如何回答问题?今天的高顿CPA小编会给你一个详细的解释!一、注会考试有哪些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包括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和税法。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1)、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2)。二、注会考试的题型和分数是多少?审计1.单选题25小题,每题1分,共25分2.多选题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3.简答题6小题36分4.综合题1题19分税法1.单选题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2.多选题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3.计算答题4,共24分4.综合题2共31分经济法1.单选题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2.多选题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3.案例分析题4小题共55分财务成本管理1.单选题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2.多选题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3.计算分析题54.综合题1题15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单选题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2.多选题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3.简答题4小题共30分4.综合题1题25分会计1.单选题12小题,每题2分,共24分2.多选题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3.计算分析题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4.综合题2题36分三、如何回答笔记考试?考生可以根据各种问题类型的特点回答问题。笔记考试可以说是文科与科学相结合的考试,简单的答案和案例分析问题就像回答文科的综合问题一样。要回答这类问题类型,考生需要注意这两点:一是注意关键词。简单的回答问题评分老师正在寻找关键词,从中得分,所以考生必须注意突出关键点,及时提出关键词。第二,回答问题时要有组织,最好按顺序标记观点,使答案清晰,老师直接给分。做综合题和计算题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步骤,尽量写自己不会的。2022年笔记考试备考时间不多,不到7个月。如果你想申请笔记考试,你需要尽快开始备考!▎本文由高顿原创发表。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

    2022-04-04 单选题 多选题 英语怎么说 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类比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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